于CA的身份认证和集中授权管理的软件系统。 (三)网络、机房及硬件建设 1、全省VPN网络升级改造
对现有VPN虚拟网络进行升级改造。由单纯的中心管理模式升级为集中认证、分级管理模式,实现连接策略初次由中心认证,以后分级直接认证,确保中心端出现故障但不影响全省网络的正常运行。
2、县级平台机房建设
县级平台机房可与新农合系统等业务系统共有机房,也可独立建设;但不得采取服务器租赁方式建设。市辖区原则上以市为单位建设统一平台,也可由市里统筹建设县级平台。
机房面积不小于20㎡,配备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盗等措施,强弱电线路应符合相关要求,接入的光纤带宽至少达10-20M(50万人口以下的10M、50万人口以上的20M)。
3、县级平台硬件建设
各项目地区县级平台应配置服务器8-12台。其中:1-2台用于网站和OA系统、1-2台用于数据交换、1-2台用于应用服务、2台用于数据库服务、4-6台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等应用软件的集中部署。
此外,还需配置磁带库1套、存储设备(FC-san)1台、核心路由器1台、交换机2台、硬件防火墙2台、VPN设备1台、网闸1台、空调1台、机柜2套、KVM2套、不间断电源1套或发电机(可选)、负载均衡设备1套(可选)。
以上硬件设备的具体参数原则上参照省卫生厅《关于农村卫生信息化系统功能和硬软件配置要求的通知》(卫农秘?2010?440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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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终端设备建设
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配备交换机1台、接入路由器1台,电脑、打印机、读卡器等其它终端设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原则上要满足电子病历应用需要)。具体参数另行制定。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布线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EMR系统应用,确保各科室、各医务人员医生工作站有效运行,就必须进行机构内的网络布线。
6、系统应用培训
在确保软硬件部署到位情况下,若资金有结余,可以用于系统应用培训。
五、项目经费与招标采购 (一)项目经费
项目总投资154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0550万元,地方配套4881万元。配套资金由各项目地区政府负责落实到位。
1、省级项目经费及用途
省级项目经费共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预算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500万元。省级项目经费用于全省108县(市、区)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系统软件采购、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开发部署和全省各县(市、区)的VPN网络升级改造等建设。
2、县级项目经费及用途
51个项目地区的项目经费共1393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50万元,地方配套4380万元。按照每项目地区分配120万元或160万元(含地方配套)用于县级平台软件、硬件采购,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6万元(含地方配套)用于终端设备采购、网络布线、应用培训等。
3、结余资金用途
结余资金必须用于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包括区域PACS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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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LIS开发部署、CA认证体系建设、系统升级改造等内容。不得将信息化建设资金用于办公。 (二)招标采购 1、统采统签
系统软件、数据交换组件(接口)、全省各县(市、区)的VPN网络升级改造、VPN软件客户端的采购采取全省统一招标、统一签订合同、统一支付合同款方式。
2、统采分签
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需求,县级平台软件、县级平台硬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终端硬件设备、县级平台系统等采取全省统一采购,各地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支付合同款方式。
3、自行采购
对于机房建设、网络布线、县平台软件已经采购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HIS和EMR、村卫生室HIS和EMR等可由县(市、区)自行集中采购。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本项目采用集中管理、分级实施原则。 1、省级政府部门职责
省级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系统建设的数据标准与规范;组织开展项目地区所需软硬件的需求调查及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督促软硬件安装部署、培训应用;组织开展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同时负责对自行采购建设的系统功能和数据质量进行审验。
2、市级政府部门职责
市级政府部门负责督促、协调所辖项目地区及时开展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建设市统筹平台的地市,负责市辖区统一平台的建设工作;配合省卫生厅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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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级政府部门职责
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负责建设县级卫生中心机房;配合承建商完成县级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安装部署、培训应用;配合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2012年2月)
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和有关技术文件,召开项目启动会议,部署项目建设工作。
2、招标采购阶段(2012年2月-2012年5月)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开展各项目地区软硬件需求摸底调查,根据各地上报需求计划,省里统一招标采购。
3、安装联调阶段(2012年5-2012年10月)
硬软件的安装部署、联调测试、应用软件的个性化开发、人员培训、试运行、与其他系统对接联调等工作。
4、验收完善阶段(2012年10-2012年12月)。
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督查项目地区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进行整改完善,确保项目建设成功。 (三)保障措施
1、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
项目地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基层卫生信息化工作,要成立并不断充实基层卫生信息化工作小组或办公室;注重信息化技术人才培养,为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切实落实保障资金
项目地区要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积极落实配套经费及工作经费,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完成。要落实系统后期运行维护经费,确保信息系统持续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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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技术支持。
省卫生厅成立安徽省基层卫生信息化专家小组,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起草项目技术标准,指导和支持各地项目建设。
4、加强监督考核
各市卫生局要根据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项目地区的建设进度督查,并统筹协调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工作进程。同时,实施建设进展月报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数量级投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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