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5、水库移民工程。重点建设大中型水库移民村水、电、路、气、科技文化、农业基础设施等后扶项目,改善移民村生产条件生活环境。
(十)农村社会事业工程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工程。完成全省广播电视网络项目,建设一批基层公益性的开放式体育健身场馆和设施。
2、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工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3、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条件。
(十一)农业防灾减灾工程
围绕提高农业生产保障能力,重点建设农业植物保护、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水文监测预测等工程。
(十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以防风固沙、水土流失治理、农田防护建设为重点,通过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等措施,增加和恢复森林植被,建设防护林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建设龙江森工、大兴安岭两大集团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防护林工程。重点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四期工程。规划重点建设防护林1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1万公顷,封山育林2万公顷,基本建成区域防护林体系。同时,加强农防林更新改造工程建设。
3、退耕还林工程。争取将1994年以前开垦的25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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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耕地和1994年后开垦的林地及严重沙化耕地全部退耕还林。
4、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新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5个,湿地保护小区22个。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管理、退耕(养、牧)还湿(泽、滩)、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等措施,有计划地恢复重要湿地,使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和初步扭转。
(十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健全高效农业产业体系的要求,加强社会化服务设施和手段建设,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的支持作用。
1、生物预警工程建设。在全省农业重点县建设生物预警监测站36处。对生物灾害通过开发利用生物防治进行有效的控制或减轻危害。
2、农业监测检测体系建设。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13个地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
3、畜牧疾控预防体系建设。建设完善13个市级畜禽疾病检测中心,56个县级畜牧防疫站,645个乡级畜牧综合服务站,3000个村级兽医服务室;新建6个省际间和11个省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进一步加强兽药和饲料监测体系建设,搞好全省6个省级监测站、7个市级监测站建设,增强对畜产品安全的监督保障能力。
4、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佳木斯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和农垦建三江分局、伊春林区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建设松花江、嫩江流域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建设省雨情监测系统和全省闪电定位系统,提高全省暴雨、冰雹、火险等灾害的天气预警能力和干旱、洪涝、沙化、湿地、牧草长势、森林火险等生态监测水平及评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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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以农业信息网为主体建设社会化信息服务网络,在省级网络中心和省级7个局域网、地市13个局域网、县市108个局域网和乡镇1000个终端的基础上,初步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省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
(十四)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建设创新型省份,提高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要求,加快科研基础研究攻关能力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先进技术推广普及,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农业集约生产、标准作业和高效可持续发展。
1、农业基础和前沿领域的科研设施建设。依托省农科院、农机研究院、东北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院校,建设寒带植物基因中心、机械工程创新中心、乳品科学研究实验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快分子标记、组织培养、基因和生物工程实验室、智能化控制等尖端科研手段的武装,强化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突出应用技术研究,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高新技术研究。
2、成果转化建设。加速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培育和制造适应我省农业发展的新品种、新设施、新技术。加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的力度,加快应用进程,全面提高服务“三农”水平和质量。
3、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育。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培育简捷、安全、生态的实用技术,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与技术。
4、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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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小城镇建设工程
以产业为支撑,依托地理和资源优势,建设和发展一批有条件的城关镇、重点乡镇和特色小镇,形成布局合理、规划科学、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型小城镇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工业、商业、边贸、旅游、文化、科技等产业,加快建设一批“工业大镇”、“商贸重镇”、 “旅游强镇”、“文化名镇”, 形成与区域中心城市和周边农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到2015年,全省重点发展5万人口以上规模小城镇75个,3万-5万人口规模小城镇50个,容纳人口1100万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50万人。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发展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成立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做出明确周密的安排,增强工作推进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抓好试点示范,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加大规划内容及重点项目实施的宣传工作,形成发展共识,使落实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拓宽开放领域。推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多领域实行对外开放,鼓励和引导销区、外商到我省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开展对外农业合作,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逐步建立农产品国际产销加工储运体系。打造寒地黑土品牌,扩大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出品,扩大国际市场销售份额。加强国际市场信息研究和信息服务;健全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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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监管机制,保障全省农业安全。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划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机制。
(三)多元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市场配置资金的作用,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融资能力,形成多元化投资、多渠道筹资的农业投入机制。大力争取国家投资。重点围绕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新增1000万亩粳稻基地项目、两大平原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程、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千万吨奶、五千万头猪等专项规划,深化前期,努力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保证“三个大幅度”农业资金投入;健全农业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奖励资金向农业基础建设投入的比重。加强金融机构与农业和农村的合作,拓展支农领域,保障农业资金需求;加大利用国内外各种金融组织贷款力度;完善“一事一议”和“筹资筹劳”制度,调动农民和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撑
依托农业高等院校和大专院所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制定吸引人才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鼓励稳定各类农业科技人才深入农业科研开发、推广领域,加快新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才的选拔任用,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人才在产业、地区、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和分布。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制度,完善高级专家参与区域重大决策咨询或重大项目咨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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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基层民主,维护农村稳定
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新型组织的覆盖面。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积极推行“村民参与、村官承诺”的村级民主管理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增加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环境污染、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育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快农村法制建设。
(六)强化监测评估,完善推进机制。把规划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年度计划中,保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目标的实现。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交流情况、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总结工作。建立规划中期评估机制,适应经济运行环境的发展变化,跟踪分析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规划内容。各地也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地各项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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