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表露
从一般规律出发,当人们更加开放自己的时候,人际关系会得到增强。在群体中,如果一个人过于经常地掩饰自己真实的情感,就会减弱交流的进程和深度。在群体中人与人交流,进行适当的自我表露,有助于互相了解与信任。而管理者懂得这一方法,将有助于引导下属去增进人际关系,提高群体效益。
美国弗吉尼亚州立大学的综 里斯和人 合工业学院的巴里尔力资源开发专家郎达 布郎特合著的《企业中的有效人际关系》一书中比较详尽地阐述了这一方法。
自我表露是一个人有意地自愿地把自己真实的情感告诉他人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人让其他人了解自己的思想、感受或需求的过程。
当一个人向其他人公开自己的思想、感受或需求时,可以得到四种报偿。
1.增进交流中的准确度:进行自我表露能够免去交流中的猜测,使得双方的交流更加准确。当一个部门领导人向最高领导人汇报工作时,不仅用一大堆数据、表格,而且同时也谈谈自己对这些工作的看法,那么最高领导人就能更准确地了解这些工作的实际情况,也更加准确地把握了部门领导人的工作、感情、责任和信心等问题。
2.减轻压力:如果过分强调自己感情的独处与隐匿,会在人的内心产生压力,导致相当大的心理紧张状态。与他人直接交流自己的情感和尽可能让他人了解你的感受,心理压力就会得到减轻,甚至消除, 有 “一吐为快” 之感。
3.增进自我意识:自我表露后,他人对你的表露有反馈,这种反馈就增进了自我意识。因为人的自我意识就是通过自己的经验以及和别人交往中形成的,是通过别人对自己的印象和评价中逐渐形成的。当我们进行积极的表露时,会产生自卑心,从而促使自己去追求优越,超越自我。自信与自卑是自我意识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任何人来说,适当的自信与自卑都是不可少的。
4.人际关系得到增强:人际关系是人与人的心理联系。当两个人真正坦率地交换看法时,通常都高度重视对方的意见,为加深理解与信任奠定基础。若没有自我表露,把心中的大门关闭起来,就无法与他人产生心理联系,即无人际关系。正如西德尼 儒拉德所说 “ :一个自我疏远的人, 不懂得真正地和充分地表露自己, 从来不会去爱别人或被人爱??深刻的爱是建立在对对方的了解之上的??我怎么去爱一个我不了解的人?不了解我的人又怎么会爱我
自我表露有以上四点好处,但不等于想说就说,说得越多越好。要想使自我表露达到使人际关系发展的目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表露量的对等性原则。在表露的速度、大小上要与对方相等,因为表露太快或太早往往会引起对方的防卫反应。或者对方已有自我表露的表示,而自己仍然没有反应,那么对方就会认为你没有交流的诚意,双方的心理距离就会扩大。所以,自我表露要在对等性原则上进行。
第二,自我表露性质的适度原则。自我表露有两类性质:一类是积极性质的表露,如对自己的赞扬。一类是消极性质的表露,如对自己的贬低、批评。过分的积极或消极表露都不太好,而应适度。一般来说,当对方是陌生人,自我表露按“+→0→—”进行, 即先表露正面的,接着是中性的,最后是消极的。相反,若对方是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 就要按 “—→+→0”方式进行。
第三,自我表露时间的非均匀原则。在不同的时间阶段里,自我表露的进度应有所不同,在初次见面时,可多表露自己,在交往的中间阶段则表露较少;在交往的亲密阶段,表露又会增加。
第四,自我表露的安全性原则。对不同的对象,自我表露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与自己
休戚相关并能体贴入微的人可以作为表露对象;关系不深但仍在发展的可以适当进行表露;刚刚开始互相熟悉的人尽量少表露;素不相识的人不宜自我表露。
恰如其分的自我表露要注意:
第一,避免指责的态度。真正的理解和互相的尊重是通过“同等效力”交流的过程而得以发展的。“同等效力”就是感情上的开放与真诚中绝对不能含有相互间的指责的态度。坦率的交流并不需要指责手段。事实上,只要有指责的态度出现,交流就将中断。
第二,发现问题就进行讨论。 如果交流双方发生争端,那么就应当在争端发生后尽快地表示自己的感受,与对方进行交谈,以避免时间过久因记忆误差带来歪曲。这样,自我表露就能得到顺利进行并收到良好效果。
第三,准确表达思想与情绪。
当你准确地表达你的情感、情绪时,其他人能够认识真正的人, 更好地了解你。 因此在表露时, 要考虑到时间、 地点、 用词和平静的情绪状态。任何问题都不可能用怒吼和狂骂来解决。当别人注意力不在你这儿或处在公共场合时,最好不要进行表露。它将无效。而且过分的坦率会使他人难堪,不仅达不到交流的目的,反而引起更多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