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第一节 概述
P256 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是国家的最高首领,在外交关系中是国家的最高代表,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集体。国家元首在外交活动中代表国家,其行为对它所属的国家具有拘束力。
P257 中国清政府正式设立主管外交的机关始于(1861)年,其名称是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第二节 使馆制度
P259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使馆馆长分为三个等级:(大使或教廷大使级馆长)、( 公使或教廷公使级馆长 )以及( 代办级馆长 )
P261 派遣国在正式任命使馆 ( B )前需征得接受国的同意。
A. 领事 B.武官 C. 参赞 D.秘书
P261 简述使馆人员的派遣与接受。
答:国家间通过谈判达成建交和互设使馆的协议后,即可建馆并派遣使馆人员,但使馆馆长和使馆中的武宫的派遣和接受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1)派遣国向接受国止式派遣使馆馆长和使馆的陆海空武官之前,必须先将其拟派的人选通知接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方能正式任命派遣。
(2)使馆的武官和其他人员得到认命后即可赴任,但使馆馆长还须履行递交国书的程序。国书是前往接受国赴任的使馆馆长携带的外交信件。
P263 简述使馆的职务。
答:使馆的职务主要有下列五项: (1)代表,即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这是使馆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职务。 (2)保护,即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3)谈判,即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 (4)调查和报告,即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形,并向派遣国报告。 (5)促进,即促进振遣国与接受国间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
第三节 外交特权和豁免
P273 使馆馆舍可用于( D )。 A.保护政治犯 B.关押本国人
C.关押犯罪的侨民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
第四节 特别使团制度
第五节 领事制度
P277 领事馆是( D )。
A. 全权外交代表机关 B.使馆的组成部分
C.临时使团 D.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
P278 领事职务有( ABD )。 A.办理公证、认证和签证手续 B.保护本国和本国侨民在接受国的权益 C.与派遣国政府进行交涉 D.援助本国船舶和飞机
P278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职务包括( ABD )。 A.办理公证、认证和签证手续
B.保护本国和本国侨民在接受国的权益
C.为保护本国侨民利益对派遣国主动提起诉讼 D.援助本国船舶和飞机
第六节 领事特权与豁免
第九章 条约法
第一节 概述
P288 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AB )。
A. 国家 B.联合国 C.公司 D.个人
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
P295 我国条约缔约权由(A)行使.
A.国务院B.外交部c.国家主席D.全国人大常委会
P296 条约的缔结程序包括(约文的议定)、(认证)、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和交换或交存批准书。
P296—300 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答:(1)约文的议定。条约约文的议定通常是通过缔约方派代表进行谈判。对国家来说,它可以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进行议定约文的谈判,但通常都是由国家的主管当局委派全权代表参加谈判。( 2分)
(2) 约文的认证。缔约各方代表议定条约约文之后就进入第二个程
序, 即认证约文的阶段.谈判国可以在条约中规定认证的程序,或由参加起草约文的国家约定程序。若没有规定或约定程序,可采用以下方式:签署、待核准的签署和草签。( 2分)
(3) 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条约约文经过认证后, 进入一个国家最
终接受条约拘束的阶段。只有国家作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它才是条约的缔约国并能成为当事国,从而受条约拘束。国家表示接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签署、交换构成条约之文书、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或任何其他表示同意之方式。( 2分)
(4)交换或交存批准书。国家以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的方式表示接受
条约拘束, 须履行交换或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赞同书或加入书的程序。因为这样的文书是缔约国最终表示接受条约拘束的证明。( 2分〉
P299 没有签署条约的国家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是( A )。
A.加入 B.接受 C.批准 B.赞同
P302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的保留方式是( B )。
A.口头 B.书面 C.口头和书面任何一种 D保留国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
第三节 条约的效力
第四节 条约的无效、终止和停止施行
P315 条约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答:国家因在某种情势下缔结条约或所缔结的条约违反国际法的强行性规范等都是导致条约无效的原因。以下情形或事实可作为主张条约无效的理由:(1)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2)意思表示不真实;(3)条约与一般国际强行法抵触。
P318 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原因在法律上终止存在而不再具有拘束力被称为 ( B )。
A. 条约的中止 B. 条约的终止C. 条约的失效D. 条约的停止施行
第十章 国际组织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
P333 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有(BCD )。
A. 司法机关B. 最高机关(决策机关) C.执行机关D. 行政机关
第三节 联合国体系
P339 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 C )。
A.189个 B.180个 C. 51个 D.60个
P341 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D )。
A. 联合国大会B. 国际法院C. 托管理事会D. 安理会
关于《联合国宪章}) ,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BC) A. 于1945 年通过并生效
B. 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 截至2 0 0 1 年它有1 8 9 个缔约国 D. 非缔约国不受其约束
联合国的行政首脑是(联合国秘书长),他是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的。
P342 不属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范围的事项有(AC )。
A.选举联合国秘书长 B.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
C.开除会员国或中止会员国权利 D.调查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P342 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主要职权
答: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负责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机关。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有权作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具体地说,包括以下职权:(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职权。在和平解决会员国之间的争端方面,安理会对于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或争端的任何情势可以进行调查,以断定其继续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2)制止侵略的职权。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应断定任何对和平的威胁,和平的破坏和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可以促请当事国遵行安理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临时措施。安理会也可以决定采取非武力的措施以实施其决议,包括局部或全部停止经济关系、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作,以及断绝外交关系,并促请会员国执行这些措施。如上述措施不够,安理会可以采取必要的海陆空军事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3)其他职权。安理会除上述职权外,还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案;在战略性地区行使联合国的托管职能;建议或决定应采取的措施以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向大会推荐新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向大会建议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等。
P343 试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
答: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程序问题,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非程序的实质问题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决定.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提案,但是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不构成否决.
程序问题有:通过或修改安理会的议事规则:确定推选安理会主席的方法:组织安理会本身使其能持续行使职能F选定安理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没立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机构邀请在安理会中没有代表的会员国在对该国利益有特别关系时参加安理会的讨论;邀请在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中为当事国的任何国家参加关丁该争端的讨论.
实质问题有:解决争端,调整足以引起争端的情势,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消除对和平的威胁,制止对和平的破坏.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决议,作为争端当事国的理事国不得投票,但是关于采取执行行动的决议,可以投票和常任理事国可行使否决权.此外,安理会在关于建议大会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开除会员国利向大会推荐秘书长人选等问题,也需要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住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米决定.如果对某一事项是程序性的还是实质性的发生争执,须先决定该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时,常任理事国可行使否决权,否决其为程序问题.在
对作为实质问题的该事项表决时,常任理事国还可行使否决权,此即所谓\双重否决权\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常由安理会主席裁定有疑问的事项是程序性事项,非经9个以上理事国推翻,主席的裁定有效.
第四节 区域性国际组织
第十一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
P365 斡旋: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使得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新开始业已停止的谈判。
P365 调停:调停是作为调停人的第三方不仅为当事国之间进行斡旋,以促使它们开始或重开谈判,还要向当事国提出解决争端的实质性建议作为谈判的条件,努力调和争端各方对立的主张或要求,而且要主持或参加谈判,促使它们达成解决争端的协议。
第三节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P372 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 B )。
A.梅汝傲 B.倪征燠 C.史久铺 D.王铁崖
P373 国际法院的法官(BCD).
A.对涉及本国的案件必须回避 B.对涉及本国的案件不用回避 C.对曾经参与过的案件必须回避 D.均没有同一国籍
P373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区域性国际组织在解决区域内国际争端时,采取执行行动之前,须经(B)批准.
A.联合国大会B.联合国安理会c.争端当事国D.第三国
P374 简述国际法院的诉讼主体。
参考答案: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国际法院的诉讼 当事者只限于国家。能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的国家有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