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佳品食品(深圳)宝安分公司
宿舍管理制度(试用版)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公司宿舍住宿员工或暂住人员。 三、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订、修改、废止之审核、批准; 3.3行政部为本制度之管理和执行单位。 四、 宿舍设施配置及安排标准: 4.1宿舍安排原则:
4.1.1按员工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及岗位的重要性为标准,综合考虑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及学历等因素;
4.1.2特殊情况,由住宿人员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予以特殊办理。 4.2宿舍安排及设施配置标准:
序号 1 2 3 住宿条件 单人间 2-6间 入住资格 主管级(含)以上 公司职员、中层干部、技术人员 配置标准 普通员工间 普通员工 五、 宿舍管理人员职责: 5.1宿舍管理员
宿舍管理员由行政人事部指派,负责以下事务:
5.1.1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安排员工住宿及设施配置,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5.1.2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并参与公司组织的6S检查和评比工作; 5.1.4负责对离厂员工的宿舍物品清点、设施检查等工作; 5.1.5负责对空余房间、床位、人员进行合理调整。
5.1.6配合保安队定期对安全装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巡查并作好消防安全日记和检查记录;对新入住员工宣导消防知识和宿舍消防安全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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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舍长:
由每间宿舍所有住宿人员共同选举产生;在宿舍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5.2.1督促和引导本舍员工遵守公司 “宿舍管理规定\,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司财物,保证宿舍安全。
5.2.2监督管理宿舍内务,安排宿舍值日,搞好宿舍卫生。 5.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宿舍管理员、行政管理部门: 5.2.3.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3.2私自留宿外人者;
5.2.3.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侵害时;
5.2.3.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将其送医院。 六、 入住:
6.1新员工入职时,如有住宿需要,宿舍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宿舍,并及时登记在册。 6.2外住人员如有住宿需要,可直接与宿舍管理员联系,宿舍管理员应及时安排宿舍,并做好登记工作。
七、 日常管理:
7.1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
7.2员工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由宿舍长安排本舍员工轮流值日完成,公共区域卫生由公司清洁工负责每日打扫。
7.3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设施,不得私自移动、调换确定后的宿舍、床位和公共财产物品。 7.4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 晚上23:00后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和高声播放音响、电视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5严禁男女员工22:00后相互窜房,留宿。对22:00后男、女员工相互窜房、留宿人员,视其情节给予行政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7.6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使用高负荷的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7.7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7.8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例如:酒精、汽油、硫酸等)。 7.9不得在宿舍墙壁、衣柜和其他物品上随意张贴字画、乱写乱画或打钉。
7.10禁止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严禁往洗手间、通道、窗外乱抛、乱倒垃圾和乱泼污水。
7.11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橱柜、桌椅、空调、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情况,公司将根据《宿舍设施损坏维修价格表》向现住人员收取修理费和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7.12每间宿舍均有配置风扇、冷热水淋浴等硬件设施,并单独安装电表、冷热水表进行控制;水电控制标准为:夏秋两季用电每月为50度/间、热水用量为0.5吨/人、冷水用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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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吨/人;冬春两季用电每月为15度/间、热水用量为1吨/人、冷水用量为1吨/人;凡超过此标准均由使用者承担,收费标准:电费0.68元/度,热水12.5元/m,冷水2.5元/m。 7.13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若有亲属来访并借宿,应向宿舍管理员办理入住手续,填写《外来人员暂住登记表》。
7.14宿舍大门、公共设施及宿舍楼内所有房间的钥匙由行政部统筹管理、复制,并由宿舍管理员专职保管,入住员工所房间需钥匙自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后领取,离厂时房间钥匙必须交回到宿舍管理员处,如有丢失则承担更换门锁费用50元。严禁私配房间钥匙,不得擅闯他人宿舍,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7.15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7.16三人以上(含)的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管理宿舍内务;同时建立值日制度,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
7.1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衣、鞋必须按要求收放,晾晒衣被应到规定位置。 7.18行政部及宿舍管理员将不定期查房,住宿员工不得拒绝,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八、 退房
8.1住宿员工因故退房时应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确认无误后,由宿舍管理员和舍长(或同宿舍人员)签字确认;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8.2离职员工应于办理宿舍移交手续起当天内迁出宿舍,所携出的物品应经宿舍管理员检查;特殊情况需临时借住的,应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九、 奖惩:
9.1报告私自留宿、举报偷盗行为,经查属实,给予奖励50元,公司为举报者保密。 9.2浪费水电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9.3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或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险情者,视情节给予奖励50--500元。 9.4不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宿舍长监督管理,私自移动、调换确定后的宿舍、床位和公共财产的,予以罚款20元/次。
9.5擅自私接电源或使用高负荷的电炉等电器,经查实将给予取缔或没收,并处50—200元罚款,同时由使用者承担该宿舍当月的电费。
9.6未办理暂住申请手续,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并追究宿舍长连带责任。
9.7损坏宿舍内公共设施的,一律照价赔偿;如无法明确具体责任人,则由该宿舍住宿人员平均分摊。
9.8行政部每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评比;每月进行评比汇总,对第一名给予100元物质奖励,对最后一名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9.9住宿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罚款200—500元并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9.9.1不服从宿舍管理员分配,强占床位和宿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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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在宿舍酗酒、赌博、吸毒、打架斗殴;
9.9.3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且存放房间; 9.9.4蓄意毁坏宿舍物品或设施; 9.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9.9.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9.9.7有偷窃行为(攀爬窗户者视同偷窃); 9.9.8有传染病隐瞒不报。 十、 适用表单:
10.1 《宿舍设施损坏维修价格表》 10.2 《外来人员住宿申请单》 10.3 《外来人员暂住登记表》 10.4 《值日表》
10.5 《员工住宿登记表》 10.6 《宿舍钥匙领用记录》 10.7 《宿舍水电记录表》 10.8《宿舍物资配置明细表》 以下空白
宿舍设施损坏维修价格表
序名 称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位 (元) (元) (元_) 号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单维修费 配件费 合计 序名 称 位 (元) (元) (元) 单维修费 配件费 合计 - 4 -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注:所有项目的维修配件费将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编号:JX行政—001—01 版次:A
外来人员住宿申请单
NO: 申 请 人 所属部门 住宿日期 住宿原因 审 批 签名/日期: 宿舍管理员 入 住 时 间 注:此单由行政部开出,行政人事主管审批后交宿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在《外来人员暂住登记表》上记录入住时间及离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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