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溶液),分别测定其含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并计算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差(RSD)。将供试品加入杂质限度的80%、100%、120%的杂质,每份浓度配制三份
该项目的可接受的标准为: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80%-120%之间,如杂质的浓度为定量限,则该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可放宽至70%-130%,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7线性
线性一般通过线性回归方程的形式来表示。具体的验证方法为:在定量限至一定的浓度范围内(一般为杂质限度的150%)配制6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该杂质峰的面积,计算相应的含量。以含量为横坐标(X),峰面积为纵坐标(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可接受的标准为:回归线的相关系数(R)不得小于0.990,Y轴截距应在100%响应值的25%以内,响应因子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8精密度(对于外标法测含量应进行考察) 1)重复性
配制6份杂质浓度相同的供试品溶液,由一个分析人员在尽可能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测试,所得6份供试液含量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5%。 2)中间精密度
配制6份杂质浓度相同的供试品溶液,分别由两个分析人员使用不同的仪器与试剂进行测试,所得12个含量数据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为了节省时间,我们通常将重复性检验作为中间精密度1。 9专属性
可接受的标准为:空白对照应无干扰,该杂质峰与其它峰应能完全分离,分离度不得小于2.0。 10耐用性
用我们公司的仪器或者在没有流量计的仪器上仅考察柱温和色谱柱。 方法,设置不同的温度进混合溶液,考察系统适用性,如合格对样品进行测试,如不合格,不再进行检验,资料里应对其说明。 (五)溶出度
溶出度研究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溶出介质的选择,(2)溶出介质体
积的选择,(3)溶出方法(转篮法与桨法)的选择,(4)转速的选择,(5)溶出度测定方法的验证,(6)溶出度均一性试验(批内),(7)重现行试验(批间)等。
1.溶出介质的选择:
建议采用多条溶出曲线对产品的内在品质进行评价。一般选择0.1mol/L盐酸溶液、pH5.0磷酸盐溶液、pH6.8磷酸盐溶液和水作为溶出介质,测定12片自制品与上市品的溶出曲线,并计算f2因子,其应大于50%(一般要求在70%-80%)。选取原则建议如下: 药物性质 酸性药物 中性或碱性、包衣制剂 肠溶制剂 缓控释制剂 1.0或1.2 1.0或1.2 1.0或1.2 1.0或1.2 四种溶出介质 5.5-6.5 3.0-5.0 4.0-5.0 3.0-5.0 6.8-7.5 6.8 6.8 6.8-7.5 水 水 水 水 说明:药物的PKA小于3.0的可看作是酸性药物,大于3.0的可看做中、碱性药物;在测定之前应先测定主成分在各种溶出介质中的溶解度;检验前还应进行原料药在各种pH值溶出介质中的稳定性考察。
2.溶出介质体积的选择:一般一个剂量单位以溶剂900ml或1000ml为最普遍。
3.溶出方法的选择:一般情况下,片剂多选择桨法,转篮法多用于胶囊剂或漂浮的制剂。
4.转速的选择:转篮法以100转/分为主(作100与50转比较),桨法以50转/分为主(作50与75转比较),一般认为桨法50转/分相当于转篮法100转/分。转速的设置与具体品种有关,通常,药物制剂的溶出速度随着转速的增加而增大,转速过快,可能会导致对不同制剂溶出行为的区分能力差,所以不推荐选择过高转速。转速的选择应以能区分不同处方和生产工艺的产品为宜,如确实需要选择高转速,应进行充分的验证。在不同转速条件下,同时测定12片自制品与上市品的溶出曲线,并计算f2因子,其应大于50%。
5.溶出度测定方法的验证
5.1方法学验证内容与含量测定基本相同,应进行专属性试验(辅料、胶囊
壳的干扰试验)、线性试验、回收率试验、溶液稳定性试验等。应该注意的是,在方法学验证中,试验所用的溶媒应为溶出介质,即应考查辅料、胶囊壳在溶出介质中的干扰,药物在溶出介质中的线性、回收率及稳定性等。
5.2胶囊壳的干扰试验经常被忽视。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C溶出度测定法进行;取6粒空胶囊,按该品种项下的分析方法测定每个胶囊的空白值,若空胶囊的干扰在2%以下时,可忽略不计;大于2%时,应对溶出度测定结果进行校正;大于25%时,则不能通过校正消除干扰,溶出试验无效,应重新选择溶出度测定方法。
5.3在溶出度研究资料中,另一个被忽视的问题是滤膜吸附情况的考察(滤膜孔径不大于0.8um)。在溶出度研究时,一定要考虑试验所用滤膜对主成分是否有吸附。
中国药典溶出度测定法对微孔滤膜的规定为“滤孔应不大于0.8um,并使用惰性材料制成的滤器,以免吸附活性成分或干扰分析测定 。”工作中常用滤膜有水系和有机系两种,滤膜孔径0.45um、0.80um。
判定吸附与否的方法和采用:(1)取溶出液过滤,分别舍去不同的体积(如5ml、6ml)的初滤液后测定观察响应值的变化,了解被测药物与滤膜的吸附情况。(2)取样后,一部分不过滤直接采用高速离心,取上清液测定。另一部分采用过滤法,取所得的续滤液测定,考察两者间测定数据的差异。(3)取对照品溶液,比较滤膜过滤前后数据的变化。如果对照品溶液用溶出介质配制,采用第三种方法;否则,采用第二种。
一般认为吸附量在2%以下时可忽略不计,超过2%建议或在质量标准中明确注明滤膜规格或滤膜预处理方法(如煮沸1.5h),增加增加初滤液量(常规为5ml)或规定样品高速离心后取上清液测定。
5.4另外在溶出度研究中还应注意溶出度试验仪的校正、溶出介质的脱气等,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以全面正确和客观地反映药物的溶出情况。
5.5几点说明:
溶出度测定的方法学验证、记住所用溶媒应为溶出介质,如果是紫外法测定,供试品溶液吸光度在0.3-0.7之间,线性范围可作为至0.2-0.8之间。回收率试验一般按限度的±20%配制三个水平各三份样品。
5.5.1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溶出介质中添加表面活性剂,但应对添加剂种类
与浓度进行评价。浓度研究应从0.01%(w/v)起点,按照1、2、5级别逐步增加,不建议采用3%以上的浓度。禁止使用有机溶剂!当体内生物利用度优良,必须放宽体外溶出度试验参数时,可通过加大表面活性剂浓度的方式得以实现。
5.5.2试验前应首先进行原料药在各pH值溶出介质中的稳定性考察,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测定。
5.5.3溶出均一性试验:考察同一批样品的溶出曲线(1批,12片,每片画一条曲线,共12条曲线)。
5.5.4溶出重现性试验:考察至少3批样品的溶出曲线(3批,每批12片,12片同一取样点取平均值,不同取样点画一条曲线,共3条曲线)。
5.5.5溶出曲线相似性的判定:相似因子法f2。 (六)含量均匀度
片剂、硬胶囊剂或注射用无菌粉末:每片(个)活性成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5mg或活性成分含量小于或等于每片(个)重量的25%的品种;复方制剂:仅检查符合上述条件的组分。内容物为非均一溶液的软胶囊、单剂量包装的口服混悬液、透皮贴剂、吸入剂或栓剂。
但对于某些主药多、辅料少等特殊品种,如卡培他滨薄膜衣片(片重620mg,规格500mg),含主药500mg,含辅料120mg,主药是辅料的4倍(辅料小于主药25%),考虑到辅料太少,难以混匀,USP标准中便规定要做含量均匀度检查。这一实际便给我们研发人一个提示,药典标准是最低要求,也就是“这样的必须要做”,但其他的情况要根据自己产品的性质决定,作为研发不能仅以药典为基础,要有发散性思维。
如采用与含量测定相同的方法时,不需对方法进行验证。具体测定法可参照含量测定下。
如采用与含量测定不同的方法时,需对方法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和方法除范围为70%-130%外,其它同含量测定 四、含量测定
1. 色谱条件的确定与系统性试验
如果和有关物质检查色谱条件一致,则注明“色谱条件同有关物质项下相应内容”;如果色谱条件不一致,则同有关物质检查一样作流动相筛选等试验。空白对照应无干扰,主成分与各有关物质应能完全分离,分离度不得小于2.0。拖
尾因子不得大于1.5。以二极管阵列检测器进行纯度分析时,主峰的纯度因子应大于0.9999。(若采用有关物质项下的色谱条件,可不行此检验)。
2. 定量限
主峰与噪音峰信号的强度比应为10:1。
3..溶液稳定性试验
如果色谱条件同有关物质,则含量的溶液稳定性试验可不做,溶液稳定性有关物质溶液稳定性结论。如果色谱条件同有关物质不一样,则取供试品在0、2、4、6、8h进样,求主峰面积的RSD值;如果不稳定,作2h内溶液稳定性(常温或低温)。测定时,每个点平行进2针。
可接受的标准为:RSD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 4.进样精密度
配制1份供试品溶液,连续进样6次,主峰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主峰保留时间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另外,主峰的拖尾因子不得大于1.2,主峰与杂质峰必须达到基线分离,主峰的理论塔板数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
5 准确度
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回收率来反映。验证时一般要求分别配制浓度为80%(对于原料药样品50%+对照品30%,对于制剂对照品80%+空白辅料)、100%(对于原料药样品50%+对照品50%,对于制剂对照品100%+空白辅料)和120%(对于原料药样品50%+对照品70%,对于制剂对照品120%+空白辅料)的供试品溶液各三份,分别测定其加入对照品的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
测定时,对照品双样双针,供试品单样双针,共22针。
可接受的标准为: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98.0%-102.0%之间,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差(RSD)应不大于2.0%。
6线性
在50%至200%的浓度范围内配制至少5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其主峰的面积,平行进两针,计算平均峰面积。以浓度为横坐标(X),平均峰面积为纵坐标(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如含量测定方法与有关物质相同时,可将有关物质主成分的线性做到含量测定的120%时,含量测定可不做线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