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会
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学习成绩(25分)
每学期统计研究生会同学的成绩。
(1)研究生会同学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十名者计15分。
(2)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3分,有突出科研项目者加10分。
(3)研究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研究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 要求:
(1) 主席、各部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2) 各部干事要求成绩优良,任职期间有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干部纪律(20分)
1、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口语得体(讲普通话),行为举止得体,计5分。
2、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计5分, 在研究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研究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 3、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否则,扣5分。
4、坚持在部门及全校大型活动着统一服装者,发现一次不着统一者扣5分。
部门工作(20分)
6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会
1、 凡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必须向主席团汇报,且汇报时间与活动开始时间要有一定差距,否则扣4分。
2、 凡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5分,迟交两天者扣6分,迟交三天者扣7分,超过三天者扣10分。
3、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1-8分。
4、不履行正当的程序,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1-5分。
5、凡学办要求的工作任务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5分。 6、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加5-10分。 7、对研究生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
8、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9、故意欺骗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10分;
10、研究生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参加校级活动获名次者加5分,部级活动获名次者加3分。
11、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为部里争光的加5分 特: 点名批评扣20分严重警告扣50分 记大过扣30分留校察看扣50分 附加定期考核(11分)
7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会
(1) 群众考核(5分):学院各班级学生可随时监督研究生会成员的言行,对研究生会成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可向院办反映。研究生会成员应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每学期期末,对研究生会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民意测验(部内评定占30%,研究生会内部评定占30%,所在年级评定占40%),满意率80%以上者加10分,80%~70%加6分,不足50%者由主席团讨论是否予以劝退处理。
(2) 内部考核(3分):研究生会内部成员之间彼此考核, 对研究生会所有成员进行目标管理。学期初对每一位成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工作成绩显著者继续任用,反之,提出调转方案,直至除名。 (3) 自我考核(3分):研究生会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注:为选拔各部门优秀干事,各部门可依照部门考核制度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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