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015简答题(2)

2019-08-03 14:49

(2)如果合同条款规定不当作价条款规定不当,合同还有失去法律效力的危险。 为防止非固定价格对合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出现,

在采用非固定价格时应注意:

(1)明确规定作价标准。合同中明确订立了作价标准,有利于在将来双方协商价格 时取得一致意见,从而保证合同的执行。

(2)谨慎选择作价时间。为了使出口方安全收汇,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应谨慎选择 作价石匠,尽量在装船前或装船时作价。

(3)充分考虑采用非固定价格时对合同成立的影响,由于按有关国际公约或有关国 家法律规定,在采用非固定价格时,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要规定作价办法或原则即可,因此,采用非固定价格时,应尽可能将作价方法订得明确具体。

35、如何在合同中规定佣金和折扣?

佣金:

(1)用文字来描述价格中所会佣金的比例。每公吨50美元FOB上海包括佣金3%。 (2)用英文字母“C”代表佣金,并注明佣金的百分比。如每公吨50美元FOBC3% 上海。 (3)用绝对数表示。如每公吨支付佣金1.5美元。 折扣: (1)用文字明确表示给予折扣的比例。如CIF香港每公吨1200美元折扣2%。 (2)用绝对数表示。如每公吨折扣24美元。

36、在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商品名称?规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注意事项: ①商品的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应能确切地反映商品的用途、性能 和特点,切忌空泛、笼统或含糊 ②商品的品名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凡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词句,都不应被列入,以免给履行合同带来困难 ③为了避免误解,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称呼 ④如果某种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那么在确定品名时,必须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税则和进口限制的有关规定,尽量选择有利于降低关税和方便进口的名称。

37、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哪些?试从法律角度说明品质条款的重要性。

⑴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①看货买卖 ②凭样品买卖 ⑵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①凭规格买卖 ②凭等级买卖 ③凭标准买卖 ④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⑤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⑥凭产地名称买卖 重要性:上述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既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根据商品的特点、市场 或交易的习惯,将几种方式结合运用。但要注意,早同时使用规格与样品的进出口贸易中,必须明确表明是以规格标准,还是以样品为准。因为根据国外一些法律的规定,凡是即凭样品、又凭规格达成的交易,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又要与规格保持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38、从法律角度说明合同数量条款的重要性。

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涉及成交数量的确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规定,以及数量机动幅度的掌握等内容。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约定的数量是交接货物的依据,卖方所交货物的数量如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

39、什么叫溢短装条款?为什么在某些商品的买卖合同中要规定溢短装条款?

对于一些数量难以严格规定的商品,如大宗的农副产品、矿产品、煤炭以及一些工业制成品等,通常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幅度,并明确溢短装部分由谁选择和作价原则,这种条款称为溢短装条款。

原因:为了避免因卖方实际交货不足或超过合同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方便合同的履 行。

40、什么叫条形码?在包装上采用条形码有何意义?

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意义:以实现运输、仓储、发货、收货等业务的自动化管理。

41.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并说明进出口货物为什么要投保运输险?

基本原则:(1)可保利益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补偿原则 (4)代位追偿原则 (5)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投保运输险原因:现代国际贸易总量的8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而海上运输的一个缺点就是风险太大,这种不确定性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通过保险,保险公司对货物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因此有必要投保运输险。

42.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和费用有哪些?

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 (1)全部损失 ①实际全损 ②推定全损 (2)部分损失 ①共同海损 ②单独海损 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1)施救费用 (2)救助费用

43.何谓实际全损,何谓推定全损?二者有什么区别?

实际全损也称“绝对全损” 或“实际海损”,也是“推定全损”的对称,即保险财产在物质形式或经济价值上已完全灭失的损失。 实际全损主要有下列四种情形: (1)保险标的已遭毁灭; (2)保险标的属性上的毁灭,原有的商业价值已不复存在; (3)被保险人已不能恢复其所丧失的所有权,如船舶与货物被捕获或扣押后释放 无期,或已被没收; (4)船舶失踪已达一定时期,则可视作全损。被保险人如果遭遇实际全损,即由 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部赔付。 推定全损指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受损货物残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复、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其抵达目的地的价值时,视为已经全损。

44、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是什么?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 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 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45.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是怎样规定的?“仓至仓”条款是如何定义的?

⑴基本险:①平安险 ②水渍险 ③一切险 ⑵附加险:①一般附加险 ②特殊附加险 ③特别附加险 平安险: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水渍险:水渍险责任范围比平安险大,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赔偿责任。 一切险:三种基本险中责任范围最大的一种。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 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仓至仓”条款定义:在海运保险中,保险责任的起讫,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大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住所背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46、简述我国陆运、空运与邮报运输保险对于险别和保险责任起讫的规定。

陆运:陆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同海运水渍险相似,陆运保险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 责任条款。 空运:空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同海运水渍险相似,空运保险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 责任条款。 邮包:有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基本险,则责任起讫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 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当日午夜起算为止。

47、什么叫汇票?它有哪几种类型?汇票的票据行为有哪些?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类型:①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②跟单汇票和光票汇票 ③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④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票据行为:①出票 ②提示 ③承兑 ④付款 ⑤背书 ⑥拒付和追索

48、汇付有哪几种类型?这几种类型有什么不同?汇付的特点是什么?

汇付的种类:电汇、信汇、票汇 不同点:(1)使用结算的工具不同:电汇使用的是电报、电传、SWIF;信汇使用的是邮件;票汇使用的是汇票。 (2)判定真实性的方法不同:电汇通过密押来判定;信汇通过有权签字人的签 字来判定;票汇通过两方面判定:第一,汇票本身要有出票人签字;第二,核对票根。 (3)收款人取款方式不同:信汇和电汇时付款行通知取款的,票汇由汇票持票 人持银行及其汇票前往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4)流通性不同:票汇业务中的汇票可以转让,而电汇和信汇均不可转让。 (5)银行对汇款资金的可利用程度不同:电汇可利用时间最短,信汇次之,票 汇可利用时间最长。 (6)汇费不同:电汇费率最高,信汇、票汇费率均低得多。 汇付的特点:(1)汇付属于商业信用 (2)风险大 (3)资金负担不平衡 (4)手续简便,费用低廉。

49、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和劣势何在?

优势:(1)风险保障(2)增加营业额(3)简化手续(4)节约成本 劣势:(1)国际保理商的风险较大 (2)出口商的保理费用较高 (3)对于商品质量、运输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买卖双方的纠纷以致引起拒付,保 理商只能等待进出口双方自行解决或通过仲裁机构解决。

50、什么叫托收?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有何异同?采用托收结算方式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托收是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

取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付款/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 付款交单(D/P)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买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行领取货运单据。 承兑交单(D/A)指卖方以买方承兑汇票为交单条件的方式,即买方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后,即向代收行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区别:获得货运单据的前提不同,D/P是付款为前提,D/A是承兑为前提。付款交单是要收货人在拿单据前付完货款,而承兑交单只是需要收货人在拿单据前承诺会付货款。对发货人来说,付款交单更安全。 注意:①认真考察买方的资信状况和经营作风,并根据买方的具体情况妥善掌握成交金额。 ②充分了解出口货物的市场行情、进口国的外汇管制及贸易管制措施,以免货到后无法入境或收不回货款。 ③充分了解进口国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的习惯做法影响安全、及时收汇。 ④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物,做到单单一致,单同一致,以免授人以柄遭到拒付。 ⑤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或CIP术语成交,由卖方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或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避免有关的经济风险或政治风险。

51、什么叫信用证?信用证有何特点?跟单信用证的结算程序如何?

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 特点:①银行信用 ②文件独立 ③单据交易 结算程序:⑴进出口双方签订合同 ⑵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开证 ⑶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⑷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⑸受益人审证、发送货物,制单 ⑹受益人交单议付 ⑺议付行审单垫付 ⑻议付行寄单索汇 ⑼开证行向议付行付款 ⑽申请人审单付款 ⑾开证行交单 ⑿申请人提货

52、银行保函方式中各当事人的关系如何?常见的银行保函有哪些?

银行保函业务中主要设计的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优势还有通知行和保兑行等。 常见的银行保函: (1)银行进口保函:1、成套设备进口即期付款保函 2、成套设备进口远期付款保函 3、租赁保函 4、加工装配保证 (2)银行出口保函:1、投标保函 2、履约保函 3、还款保函 4、维修保函、质量保函。

53、如何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结算方式?

(1)信用证与汇款结合 信用证与汇款结合是指大部分采用信用证,余额使用汇款方式。如发货数量与到货数量不易吻合时,常采用90%信用证支付,10%货物到达后按照实到数量汇款方式支付。 (2)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支付,余数用托收方式结算。一般情况下,出口人要开立两张汇票,信用证项下货款凭光票支付,全套单据附在托收汇票项下,按付款交单方式托收,但信用证上要注明“在发票金额全部付清后才可以交单”的条款。 在加工贸易中,加工方进口料件时,采用D/A托收方式付款;成品出口时,采用即期L/C方式收款。 (3)跟单托收与预付定金结合

进口人预付部分货款或一定比率的定金后,卖方发运货物,并从货款中扣除已收款项,将余额委托银行托收。如果进口人不付款,出口人可将货物运回,并从已收款中扣除运费等损失费用。 (4)备用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结合 出口人采用托收方式收款,同时要求进口人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作为付款担保。一旦进口方拒付货款,出口方可凭进口方违约证明向开证行要求偿付。备用信用证的到期日应晚于托收付款期限后一段时间,以便卖方有时间办理追偿手续。 (5)D/A与即期D/P相结合 在加工装配业务中,有时来料、来件与成品分别作价,这时加工方进口料件,采用D/A付款;成品出口,采用即期D/P收款。进口付汇与出口收汇时间衔接好,以便即期收汇后保证远期承付。

54、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有何意义?该条款包括哪些基本内容?规定该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违约金又称罚则,是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如在未来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在交易大宗商品和机械设备一类商品的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对合同的旅行起着辅助和保证作用。 违约金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者买方延迟开立信用证和延期接运货物情况。违约金数额由交易双方商定,并规定最高限额。 注意事项:违约金的起算日期,应在合同中订明。订立违约金条款时,要结合货物的性质、种类、交易对方所属国别等因素,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作为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

55、.为什么要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事故引起的后果如何?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避免一方当事人任意扩大和缩小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解释,或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在履约方面提出不合理要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加入不可抗力条款是非常重要的。 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后果有三种:合同完全不能履行、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不能按时履行。 不可抗力条款包括:(1)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2)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3)不可抗力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方式和证明。

56、仲裁协议有哪几种形式?其作用如何?

仲裁协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都已包含在合同中,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即我们所说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这种协议被称为提交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的作用: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仲裁机构取得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56、为什么仲裁是解决国际经贸争议的重要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外什么要规定仲裁条款?

由于仲裁具有其自身的立法及程序,断案迅速,费用低廉,仲裁员一般较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审案经验,从而为确切、公正地解决争议提供了有利条件。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一般不损伤当事人双方的业务关系,有利于业务的继续开展。因此,在解决争议方面,仲裁得到国际贸易界的普遍认可的应用

57、仲裁条款应包括哪些内容?

(1)提请仲裁的事项 (2)仲裁地点 (3)仲裁机构 (4)仲裁程序规则的适用 (5)仲裁裁决的效力 (6)仲裁费用的承担 (7)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示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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