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液压系统管路必须畅通,密封良好,与其他机件不磨不碰,液压分配器上必须有铭牌和功能指示牌,液压元件应配合良好,无泄漏。
5)操纵手柄(杆)无变形,轻便灵活,工作可靠。 6)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功能元件齐全有效。
7)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的冲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
(1)合格: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不超过5项的判定为合格。 不合格:不满足合格条件的判定不合格。
(2)对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使用单位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后,由检验机构对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复检,满足合格条件,判定为复检合格;不能满足合格条件的,综合判定为复检不合格。
5.检验前的准备
(1)按被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类别和复杂程度,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和仪器。 (2)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3)检验现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坡度不超过10%。 (4)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5)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车辆,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6)被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安置在适当的位置,避开周围障碍物。 (7)检验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
(8)检验人员应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准备齐全。 6.检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支撑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应在有暗沟、防空洞等地下建筑上面进行检验,坡道的坡度不道过10%。
(2)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避开周围障碍物。 (3)试验时环境温度须在—15—40℃的范围内进行。 7.场(厂)内机动车辆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应制定车辆检修作业方案,落实人员、组织和安全措施。
(2)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作业现场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施工项目、任务、方案和安全措施等。
(3)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应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车辆;照明车辆等器材车辆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应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7)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8)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10)检修作业个体防护装备要求
1)工作时必须穿合适的工作服、工作鞋。不得带戒指及其他饰物。
2)当使用电钻、切割、焊接、浇筑巴氏合金时,和在空气中含有较多尘屑的地方工作时,都必须使用保护面罩,保护眼镜。
3)在搬运物件时,必须戴上手套,但切勿戴手套接近运动中的器械。
4)当工作场地高度超过2m而有坠落危险时,必须戴上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 8.场(厂)内机动车辆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车辆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应熟悉相关的图样、资料及操作工艺。
(2)检修车辆时,并严格执行车辆检修操作牌制度。
(3)确保车辆的安全防护、信号和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检修中应按规定方案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作好记录、及时归档。
(5)焊接或切割作业的场所,应通风良好。电、气焊割之前,应清除工作场所的易燃物。
(6)高处作业,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台或吊架。楼板、吊台上的作业孔,应设置护栏和盖板。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路,应有防滑措施并经常清扫。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7)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车辆,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车辆,不准超限使用车辆机具;禁止在起吊物下行走。
(8)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9)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垫起固定牢靠。 (10)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11)装载机铲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或调整等作业之前,应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他措施支住铲臂。 (12)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13)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14)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15)利用铲斗将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木将抬起的轮胎垫稳,并用木楔将落地轮胎楔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16)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