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招聘。属于选举产生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被选举前不是干部的,任职期间按干部待遇,可以连选连任,任期满后回原单位,恢复原待遇。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社会上招聘干部,要签订聘用合同,发给聘书,应聘期间,违反合同规定的,可随时解聘。合同期满可以续聘。聘期超过10年以上的,退休时可按干部待遇办理退休手续。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需吸收录用干部,须事先向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提出增加干部计划,经人事部门审查后逐级上报,由人事部门汇总,编制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增加干部指标。具有上级人事部门下达的增加干部指标(包括因干部自然减员而需要补充的指标)的单位,可以在指标额内择优吸收录用。5.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吸收录用干部,可以从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人中,也可以从社会上招收录用。从社会上招收录用的对象主要是“五大”毕业生以及闲散的专业技术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从农村录用干部,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6.招收录用的干部一般应有试用期,时间为一年(不包括训练时间),少数有真才实学的人经批准机关批准,可免于试用。录用的干部试用期满,符合干部条件的,由原批准机关批准,转为正式干部,需要进一步考察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试用期,但不得超过半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不具备干部条件的,经批准机关批准,予以辞退。7.从社会上录用的人员,试用期间实行临时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定级。8.吸取录用干部坚决反对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不许“内招”,严禁徇私舞弊。有作弊行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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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已录用的应予以辞退,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子女、亲友谋私利。或打击压制人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六、干部调配
对干部调动分配。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熟悉了解干部,对干部的政治品质、思想业务水平、组织领导能力、长处和短处做到心中有数,是合理调配干部的基础。干部调配工作的目的是从工作需要出发,尽可能照顾到个人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发挥,努力使干部人尽其才,扬长避短。
十七、干部任免
对干部职务升任、转任、降任和免任的决定。升任,指一般干部初任职务或负责干部提拔任用上级职务。转任,指因调动,在新的负责岗位上任与原负责职务级别相同的职务的任职。降任,指对科级以上干部由上一级负责职务降到下一级负责职务的任职。免任,指对负责干部已任职务的免除。干部任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程序性任免,做为升任、转任、降任中的一种程序,在升、转、降任之前或同时进行。二是单一性任免,即任免后不涉及升、转、降任,如退职、撤职,选举中落选以及开除公职等。
十八、干部任用制度
依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产生各类人员担任各种职务的行为规程或标准。主要包括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等。不同的干部任用制度,都具有各自形成的历史渊源,各自独特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不能说某一种干部任用制度是灵丹妙药,;另一种干部任用制度就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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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百出。不同的干部任用制度适用于不同类型工作人员的任用需要,各自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十九、选任制
通过选举任命领导人的干部任用制度。这种制度适用于国家、政党、群众团体中对各自全体成员负责的领导人。如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常委正、副委员长、国家主席和副主席、总理等。团的干部中,团组织负责人的产生采取选任制。团章规定:“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二十、委任制
由授职主体直接委派任命工作人员的干部任用制度。我国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任用工作人员通常采用的是这种干部任用方式。团的派出机关和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也是实行的委任制。
二十一、考任制
由专门机构根据统一标准,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工作人员的干部任用制度。考任制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即将实行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也将采用考任制。
二十二、聘任制
根据特别任务和专门性工作的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干部任用制度。可以因一件经常性工作而长期聘用,也可以为某种临时性工作招聘,事毕即罢。
二十三、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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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任用期限的制度。采用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都有一个任用期限问题。任期制可以从制度上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根据团章规定,团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任职周期一般应在一届左右,即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正副书记任期一般为5年左右;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委正副书记一般为3年左右;基层团委正副书记任期一般为2年左右;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正副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左右;基层团总支、支部书记任期一般为1年左右。为保留骨干,团委领导班子部分成员的任期可以适当长一些,但最长不超过两届。团干部任期过长或更换过于频繁都不利于团的工作,也不利于培养锻炼干部。
二十四、干部选聘合同制
通过合同契约方式聘用干部的制度。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确定选聘人员,并与选聘人员签订合同,明确选聘人员的责、权、利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员承担的义务。合同期满后,双方商定是否续聘,不续聘的人员,应回原生产或工作岗位。选聘的方法一般为:先由选聘单位根据人员定额编制,制定选聘计划,报经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公布选聘简章,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统一进行文化、业务考试和考核,用人单位择优聘用,干部选聘合同制在乡镇党群机关实行比较普遍,是对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改革。
二十五、团干部选聘制
团干部选聘制是为了打破干部身份的限制,解决团干部来源渠道不畅的问题,在干部选聘合同制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农村基层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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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行比较普遍。与干部选聘合同制不同的是,由于团干部选聘制的聘用对象是应由选举产生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因而增加了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必须严格履行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的民主选举程序。一般的做法是,应聘者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当选者方被正式聘用。也有的单位是先考聘一段时间,然后履行选举程序,是否正式聘用视选举结果而定。团干部选聘制打破了干部身份的限制,只要符合任用条件,都可以走上团干部岗位,做到了唯才是举,使大批优秀青年脱颖而出,开辟了团干部来源的新渠道。
二十六、干部考核
一定时期以一定方式对干部的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核实。即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团干部考核工作是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健全团的系统领导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激励团干部奋发进取,促进团干部转变作风,增长才干,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发现人才,选贤荐能,创造有利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对于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地为党培养输送干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团干部考核,主要是对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按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在工作实际和思想作风表现。考核团委领导班子着重评价: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独立活动的情况;团内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班子内部是否团结,思想作风是否端正;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是否合理,领导干部的素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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