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提高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的有力措施之一;有助于改善师生关系,增进师生感情;增强家长对学校和教师的满意度。
学校的每一名教师都承担着育人的责任。每个导师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实效。青年教师要充分发挥自己与学生近距离的优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中老年教师要不断调整心态,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努力贴近学生,使学生在得到智慧启迪的同时得到更多的人生启迪,获得做人与做学问的双丰收。学校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开展导师与小组成员的互动及交流活动。
2、首遇责任制
首遇责任制,就是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上学生权益受侵犯的,或学生违纪、惹事的,都有责任及时制止、当面教育,并将事情经过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年级组或教育处。对于突出的典型案例在教育研讨会上交流,对优秀的教育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
3、课堂突发事件处理原则及程序 原则:
第一、坚持对一般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如说话、睡觉等)采取暗示、提醒办法处理。 第二、坚持对严重干扰正常课堂秩序事件(如学生打架、病倒等)采取及时处理的原则。
坚持先上课后解决问题的原则。尤其是初中九年义务教育,不允许随便剥夺孩子上课的权力。在课堂避免与学生正面冲突,必要时可采取冷处理办法,保证课堂教学按计划实施,课上学生的问题课下解决。
程序:
第一、病倒同学及时送校医救助,同时通知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告知监护人,及时送医院救助。
第二、对严重干扰课堂教学的学生送至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处批评教育,如班主任、年级组长不在办公室送至教育处进行批评教育。由任课教师及时通知该生导师,进行谈话教育,导师负责及时通知监护人该生在学校的表现,请家长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同时应反映在课堂常规评比表上。
对课堂突发事件处理原则及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帮助教师以理智的心态应对课堂突发事件,以正确的方式处理突发事件,以有效的途径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4、教师值周制
由于学校规模大,学生多,建立年级教师值周制是非常有必要的,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力措施。由年级组统一安排,每天有一名本年级教师,负责对本年级学生中午、放学后至静校管理,重点是巡视,发现学生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解决学校中午午休及放学后教育教学秩序难以保证的问题。
全员育人导师制评价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平等、尊重、关爱”的育人原则,构建“全员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帮助广大教师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为此我校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制度。为使育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每个受教育者享受到同等的关爱和尊重,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明确职责。
育人导师是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引路人,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培育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是学生全面发展的辅导员。因此,每位导师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1)对受导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学校、爱生活,爱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和心理品质,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做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学生。
(2)教育受导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受导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班主任对受导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教育。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方面的支持。 (6)与班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要经常沟通交流,并对受导学生的操行品德及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7)每位导师应为学生作好有关成长档案记录,如活动记录、谈心记录、家访记录等,注意积累素材并撰写成功的育人案例,每一期至少一篇。
二、建立制度。
(1)摸底调查,建立档案。
调查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各类问题学生,为他们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生跟踪档案等,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
(2)家访联系制度。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系制度。每学期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每位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密切与家长联系,共同探索有利于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
(3)谈心和汇报制度。
导师坚持每学期至少与学生个别谈心二次,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在学习方法、生活、行为等方面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同时要求受导学生每月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手册,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4)“全员育人导师制”领导小组不定期举行导师、受导学生座谈会、听取导师育人情况汇报。
三、考核细则。
1、认真填写好受导学生的成长档案。(每位受导生记1分,共计2分)
2、对受导学生的家访作好记录,每学期对每个受导学生上门家访不少于1次。(上门家访每次记2分,封顶6分。)
3、做好受导学生的谈心记录,要有学生谈心后的认识反馈。全学期每位导师对受导学生谈心不少于2次,谈心一次记1分,封顶5分。
4、认真写好家访散记,每学期不少于1篇。(每篇散记字数250字左右,每篇记4分,封顶8分。)
5、教育案例分析或育人论文,每学期1篇。(案例或论文字数500-2000,500字以上记5分,1000字以上记7.5分,1500字以上记10分,2000字以上记12.5分。)
6、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的评价。(有书面材料反映,每位记2.5分,封顶5分。) 7、期末写好育人小结。(记3分)
8、受导学生如有特别明显的进步,另加分幅度不低于5分。
9、案例、家访散记、德育论文如被市级以上录用或获奖,按奖惩制度另加分。 10、创新育人渠道,如在育人过程中有创新的做法或亮点则酌情加分。 备注:以上考核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政教处,本考核细则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