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将重点审查承包商有关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检查各专业工种。如:各种施工车辆、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制度、防火安全制度、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特殊工种安全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及事故报告制度。
三、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管理
1、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施工成果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旗和警示灯,并作好详细记录。在施工现场的周围配备、架设安全标志牌,并布设符合防火、防爆、防台、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标志牌、现场的生产、生活及办公房(楼)、仓库、材料堆放,停车场生产车间必须按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布置。
2、现场的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道路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应有防止行人、车辆等跌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应悬挂符合安全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或设置围栏,施工现场应张贴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现场的生产区、生活区均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移动,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承包商的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近旁堆放。
5、现场的临时用电,要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
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相关规定。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设门加锁,由专人负责。在近旁还应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7、现场的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加门锁由专人负责。对预制厂龙门吊,走道,堆场等地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雨季时地基沉陷,汽车吊使用时要充分设置支垫。
四、强化安全管理,重点控制
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从源头抓起,严格审查准入制:人员要从教育入手,制度要从严作手,查找安全隐患,分析危险源,在控制方面狠下功夫,特别是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施工中的关键节点,必须严防预控,跟踪旁站,监督到位。
五、安全学习、检查、会议制度
1、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必要的专业、哲理和逻辑思维的学习,掌握必要的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需自身硬。特别是专职安全员,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增强管理素质,提高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工作能力,因此,安全员每周不应少于4小时的自修学习,每月由监理办组织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并书面汇报本月的学习与工作。
2、安全检查是了解、掌握、控制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手段。我们通过不同方式的安检活动,能发现安全隐患,掌握安全动态,控制
安全事故。勤检查、细分析、多提醒、严要求,安全事故就会少发生、不发生,相反,操作无规章,管理没制度,安全不检查,事故必然会接二连三发生或者会促成大事故,后悔莫及。
我们将实行每月定期检查,经常巡回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重大节假日,不同季节,不同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难点及施工节点进行旁站跟踪检查,同时,要求对检查的单位、时间、内容及工作过程要有记录,在检查中要检找、分析重危险源发现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拟发整改通知,每月定期的安全检查要通报,使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上旬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计划安排,并做好月报工作。
(2)监理办内部每月中旬组织一次安全管理专业学习或文件学习讨论会。
(3)安全联合检查组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汇报各项目部安全方面的主要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学习。
(4)工作程序化。我们的行政管理、工程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各项管理规范后,纳入程序化管理,是当今现代科学管理的发展必然,我们应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规范工作行为,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程序管理、科学管理(见表八、表九)。
六、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无论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和责任方是否已查清,承包商必须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后12小时之内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电话报告,24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
重伤事故以上的事故,承包商应立即以电话、传真方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时,积极实施抢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1、伤亡事故五种等级划分。 (1)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事故;
(2) 重伤事故:指负伤人员中有1—2人重伤而没有死亡; (3) 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或失踪1—2人或重伤3人以上; (4)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9人的事故; (5)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 2、一般事故的处理措施。如果发生了事故(在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采取使受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的损失,明确执行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紧急操作方法,并及时将损失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3、伤害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如果发生了伤害事故,承包商要暂停施工,救出受灾人员接受医生治疗,并将事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4、伤害事故原因调查及对策的实施。
(1)承包商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2)调查报告的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详细情况; b、人员伤害情况及紧急处理措施实施情况; c、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d、需采取的进一步处理措施;
e、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4)监理工程师提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送业主。 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内容有:
a、事故的调查和检查情况;
b、事故原因和事故处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c、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d、今后施工过程中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七、安全检查评分办法及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八个分项组成: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四宝”“四口”、施工用电、施工现场、生产现场、起重机械、水上水下作业、船舶管理。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实得分之和。
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总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