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规范
(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前 言
为客观评价水电优化调度和经济运行工作绩效,指导有关单位改进水电调度运行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中调及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管的水电厂(或集控中心)。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晋柏、曾勇刚、李矛、唐红兵、李崇浩、陈标、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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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规范
(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明确了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的各项统计及评价的专业技术指标。
本规范适用于南网总调、五省区中调以及总调和中调调管的水电厂(或集控中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鼓励使用本规范的相关单位及个人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7621 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 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DL/T 1014-2006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SL 250-2000 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南方电网调[2008]15号 中国南方电网水库调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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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总则
3.1 为客观评价水电优化调度和经济运行工作绩效,指导有关单位改进水电调度运行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水平,制定本规范。
3.2 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3.2.1
导向性原则:符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政策导
向,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3.2.2
先进性原则:客观反映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调度和运行水
平,向国内外先进水平看齐。
3.2.3
可行性原则: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技术可行,指
标可达,促进共同提高。
3.3 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统计及评价指标内容覆盖水电调度运行工作主要过程并包括最终绩效。
3.4 按照责任主体划分为电网调度机构和水电厂(或集控中心)两类不同的对象,相应采用不同的统计及评价指标。水电厂指标侧重评价来水预测、洪水调度、水情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电网调度机构的指标侧重评价水电优化调度、水电吸纳等方面的工作。
4 水电厂指标
4.1来水预测准确率 4.1.1 目的
评价水电厂在来水预测方面的预测水平和工作成效。 4.1.2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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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时段内,预测的平均入库流量与实际的平均入库流量相比较的准确程度。按预见期分为年、月、周、日来水预测准确率。
4.1.3 计算公式
来水预测准确率:P?(1?式中:
Qy——水电厂预测入库流量; Qs——水电厂实际入库流量。 注:
(1)在预测来水大于实际来水2倍以上时,来水预测准确率计算结果小于0,这种情况下预测准确率按等于0处理。
(2)对梯级水电厂,需要分别预测总入库流量Qy和梯级区间来水Qqj,计算周、月、年来水预测准确率时,为去除上一级电站(可能有多个电站)发电计划调整对其入库流量预报的影响,计算时对预测入库流量值Qy进行修正:
Qy?Qck + Qqj
式中:
Qck——上游梯级水电厂实际出库流量; Qqj——预测的梯级区间流量。
Qs?QyQs)?100%
4.1.4 数据来源
来水预测数据来自DMIS系统(各水电厂报送的计划建议报表),来水实测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1.5 统计要求
(1)日来水预测准确率主要适用日调节及以下调节性能水电厂;周、月、年来水预测准确率则主要适用季调节及以上性能水电厂。
(2)日来水预测准确率的预测值与实际值均按水电厂的总入库流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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