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使用。
第四节 矿井“一通三防”情况
一、矿井通风基本情况
梧桐庄矿通风方式为中央混合式,采用副井、主井进风,中央风井和西风井回风。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85万吨,通风能力核定185万吨。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矿井按规定组织进行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目前没有高瓦斯区域。2008年瓦斯等级鉴定,绝对瓦斯涌出量7.5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2.15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9.03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2.59m3/t。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爆炸性:冀南检测检验中心对2号煤层进行鉴定结果为,2号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指数16.70%。
矿井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回风井有中央风井和西风井2个,地面中央风井和西风井各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装置,一套工作,一套备用。中央风井主要通风机型号为GAF31.5-18-1型,配套电动机功率1400kW。西风井主要通风机型号为GAF21.2-12.5-1型,配套电动机功率500kW。
矿井总进风量17107m3/min,总回风量17622m3/min,等积孔7.01m2。 二、瓦斯抽放情况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目前开采区域没有高瓦斯地区,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三、安全监测系统
(1)我矿于2008年3月底由KJ2000升级为KJ2000N监测系统,并经峰峰集团验收通过。KJ2000N系统采用“煤矿光纤以太环网”,由地面中心站、调制解调器、井下分站、井下防爆电源、各种矿用传感器、矿用机电控制设备及KJ2000N安全生产监测软件组成。井下分站型号KJ2007G1(G3)32台。目前系统运行稳定,满足行业规范要求。
(2)井下安装瓦斯传感器43个,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报警断电浓度下调到0.8%。
(3)各类传感器使用数量如下:
①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装开停传感器,计3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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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风速传感器安装8台。 ③风门开关传感器26台。 ④温度传感器安装18台。 ⑤馈电传感器安装24台。 ⑥一氧化碳传感器安装4台。 ⑦烟雾传感器安装15台。 ⑧风压传感器安装2台。 ⑨瓦斯传感器43个
⑩各主要设备(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等)均安装设备开停传感器。 四、2008年度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构建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达标、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切实加强我矿瓦斯治理,杜绝瓦斯事故,消灭瓦斯超限,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瓦斯治理机构,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矿井通风治理瓦斯。矿井通风工作是矿井瓦斯治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确保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①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
A.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必须征求通风部门意见,不但满足回采期间通风系统合理,还必须保证掘进准备期间通风系统合理。
B.合理安排井巷施工顺序,避免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出现。回风顺槽掘进和整修工作必须提前于运输顺槽完成,拆除外口运输设备,保证贯通后形成通风系统。
C.工作面设计走向长度超过1500米,应在适当位置掘进联络巷(按规定报集团公司批准,使用联络巷应有专门通风安全措施),掘进期间首先形成外部通风系统,缩短局部通风距离。联络巷应有专门通风安全管理措施。
D.按规定及时进行测风、调风工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一个水平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掘进巷道贯通措施由施工单位和通风区分别制定, 报总工程师审批。
②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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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修。
A.必须按质量标准构筑通风设施,所有的风门必须安装连锁装置,避免发生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的现象,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对已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区要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加强检查,并建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明确专人负责处理。
B.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拆动通风设施,需拆动时必须提前联系,经通风区同意,由通风区安排执行。
C.通风区要经常检查井下主要风道的失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回风巷道普查工作,发现严重失修的隐患要及时汇报矿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③保证矿井总风量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A.每月要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B.按规定进行风量测定工作,井巷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C.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配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必须满足排除有害气体、除尘和降温等要求。
(二)严格掘进通风管理
①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包括风机安装单位一名机电人员和一名通风人员)。
②局部通风必须安装使用“双风机双电源”,主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到备通风机能自动切换,备通风机到主机只能手动切换;主通风机运行时为正常通风状态,主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各掘进工作面每天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试验由掘进工作面班组长、电修工、瓦斯检查员共同进行,并留有试验记录。
③不得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有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停电单位填写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三联单, 三联单由矿调度室、用电单位、通风区值班人员签字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④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同时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距煤巷和半煤岩巷、瓦斯涌出异常地点不得大于5米,距岩巷不得大于10米,出风口的风量均不得小于120m3/min,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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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不超限。
⑤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作业的地点供风。
⑥不论任何原因风筒接口断开或吹坏,必须撤出受影响区域人员并切断电源,处理风筒,只有待恢复正常通风,瓦斯浓度降低安全范围内,方可恢复送电。
⑦控制盲巷的产生。从矿井生产设计环节要控制盲巷的产生,尽量不掘探巷。必须掘进探巷时,要经过设计、安监、通风部门共同研究,矿安全办公会议通过,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⑧综掘工作面必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工作面瓦斯管理,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工作面机组割煤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否则不得割煤。综掘机安装机载断电仪,报警、断电浓度设定为0.5%。
⑨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m3/min,每班工作面布置释放瓦斯钻孔,深度不小于当班计划进尺的2倍。
⑩控制掘进工作面爆破后瓦斯浓度,爆破以后瓦斯浓度达到0.5%,时间超过15 min,必须采取加大风量、爆破停电、撤人等安全措施。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由必须制定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按矿井瓦斯重点地区管理,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我矿采煤工作面配风量较大,工作面风流通常不会超限,主要表现在上隅角瓦斯管理上,处理上隅角瓦斯主要是以下办法:
①吊挂风障。
②使用风水喷雾或风水喷雾与吊挂风障结合使用。 ③利用移动式抽放瓦斯泵站抽采。
(四)充分发挥安全监控作用,必须做到监控有效。
①监测监控装备必须安设齐全,安装位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行不间断、不漏报。
②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数据准确。 ③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电源。
④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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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掘进机司机、采煤机司机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5%,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五)其它管理制度要求
①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单位正职参加,通风区区长汇报上月工作、本月安排及存在的问题,会议对汇报的“一通三防”问题由有关部门限期落实。
②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③通风瓦斯日报制度,每日由通风区值班人员填写,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批示,“一通三防”重点等,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④瓦斯普查制度;每月由通风区区长组织进行一次井下“一通三防”情况全面普查,普查发现问题都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
⑤三级瓦斯排放制度。
A.一般排放(三人排放)条件为:井下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独巷口检查的瓦斯浓度达到1-3%,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3%,或临时停风在8h以内。分工为爆破工负责开停局部通风机,控制风量;瓦斯检查员负责验收停电、撤人、站岗情况,检控分区回风瓦斯浓度,班组长负责停电、撤人、站岗事宜。瓦斯检查员为瓦斯排放工作的负责人。
B.专门措施排放条件为井下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独巷口检查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临时停风在8h以上。必须制定专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区副区长以上领导为瓦斯排放工作的负责人。
C.救护队排放条件为封闭区的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排放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矿安全副总以上领导为瓦斯排放工作的负责人。 经过努力,今年以来我矿杜绝了瓦斯超限事故。
五、2009年度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打算和安排
2009年度,矿井成立瓦斯治理科,严格按照“低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矿井管理”的管理理念,继续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瓦斯治理措施,确保我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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