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标准讲义 - 图文(6)

2019-08-17 12:56

(1)结构的极限状态: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

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则该特定状态就称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极限状态设计:概括地讲就是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均在概率

统计和可靠度分析的基础上以设计分项系数的形式来表达的设计计算。

2.脚手架的计算,必须满足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

(1)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是指结构构件达到了最大承载能力或

产生了结构构件不能继续承载的过大变形,从而丧失继续承载能力的状态。对脚手架而言,纵横向水平杆因抗弯强度不够,扣件连接强度不足而引起的破坏,立杆因稳定承载力不够而引起的脚手架整体或局部压屈失稳破坏属于超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破坏。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是指结构构件达到了正常使用或耐久性

的某项规定限制。对脚手架而言,纵横向水平杆因抗弯曲绕度过大或立杆的长细比过大都将不满足脚手架的正常使用要求,因此他们必须满足规定的限值。

3.按承载能力、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脚手架应进行计算包括: (1)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抗弯强度(σ)和扣件抗滑移承载力[RC]验算;

(2)受弯构件(主要是纵向、横向水平杆)变形(M、[υ])演算; (3)立杆的稳定性[υ]验算;

(4)连墙件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N)验算; (5)立杆地基承载力(P)验算。

(三)工具式脚手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高处作业吊篮 〃外挂防护架

1.工具式脚手架管理的共同要求:

(1)工具式脚手架安装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环境等特点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 (2)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工程特点; ②平面特点; ③安全措施;

④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⑤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⑥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⑦使用规定。

(3)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工具式脚手架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并应签订专业承包合同,明确总包、分包或租赁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4)工具式脚手架专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应制定设计、安装、升降、使用、拆除和日常围护保养等管理制定。

(5)工具式脚手架专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

人员及相应的特种专业人员,并持证上岗。

(6)现场使用的工具式脚手架因有总承包单位统一监督,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①在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应监督对作业人员 的安全技术交底;

②对专业承包人员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检督审查; ③安装、升降、拆卸等作业;应派专人进行监督; ④应组织工具式脚手架的验收;

⑤应定期对工具式脚手架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巡检。

(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工具式脚手架使用状况进行安全监

理并应记录,出现隐患应要求及时整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②在安装、升降、拆除等作业时应进行监理; ③应参加检查验收;

④应定期对工具式脚手架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巡检;

⑤发现存在隐患时,应要求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 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电气设施等使用应符合JGJ46的要求。

(8)附着式脚手架产品应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验收的合格证书。

(9)防坠落装置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标定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其有效性河可靠性进行检测。

(10)工具式脚手架在现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机检测。 2. 工具式脚手架的检查验收

(1)应有总包单位组织工具式脚手架的检查验收,总包单位、分

包单位、租赁单位、安装拆除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2)检查验收要提出检查结论,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要审批使用意见(同意或不同意),签 字确认。 3. 检查验收内容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应具有下列文件: ①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鉴定或验收证书; ③产品进场前的自检记录;

④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⑤各种材料、工具的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测试报告 ⑥主要部件及提升机构的合格证。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①首次安装完毕; ②提升或下降前;

③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权前;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应按《规范表

8.1.3》的检验项目检验,检验项目有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组成,每一项检验必须有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应按《规范表8.1.4》的

检验项目检验,检验项目有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组成,每一项检验必须有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实施提升或下降作业。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提升和下降阶段均应对防坠落、防

倾覆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高处作业吊篮

1. 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不得使用。

2. 高处作业吊篮应按《规范表8.2.2》的规定逐台逐项验收,并应经空载运行试验后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 基坑工程(3.11)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建筑基坑工程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1(1999)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施工方案, 2.基坑支护, 3.降排水, 4.基坑开挖, 5.坑边荷载,

6.安全防护(以上为保证项目), 7.基坑监测, 8.支护拆除, 9.作业环境, 10.应急预案。

资料:

1. 基坑施工方案,含开挖、降水、支护(需论证文件)文本。 2.监测方案(需监测时)文本。 3.预防坍塌应急预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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