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对比蓄电池放电仪的放电结果记录,查看放电曲线是否合格。 1.10 放电结束后,断开放电回路开关FDK,拆除放电回路接线 2、充电
2.1检查直流母线运行情况,记录直流母线负荷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压限流充电;
2.2安装电池组充电回路熔断器FU1、FU2,安装时要求动作迅速到位; 2.3在直流微机监控装置上设置充电参数,蓄电池组充电电压为244V、单体电压值为2.35V,电流值为负荷电流加I10电流;
2.4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进行记录;
2.5蓄电池充满后,直流微机监控装置会自动转换为浮充电状态; 2.6充电完成后将直流微机监控装置设定值恢复为初始定值,测量并记录蓄电池组端电压与单体电池电压; 3、恢复运行
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外观完好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恢复运行后,应对直流系统加强巡检工作,试验完成一天后,再次对蓄电池组及蓄电池单体电压进行测量,检查直流系统运行状态。 六、 安全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了解直流系统运行工况,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充放电期间,电气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如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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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如发现直流系统失电的现象,立即停止放电,将蓄电池组投入运行,以保证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开始的充放电运行方式;
3、放电过程中,若在短时间内,发现个别蓄电池电压降到1.8V以下,应立即停止放电并及时汇报,做好记录;
4、充放电过程中,应在蓄电池室内及放电设备附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5、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异常,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
6、试验采用大电流放电,恒压限流充电方式进行,充放电过程中应密切监视蓄电池极板的变化情况,若发现个别蓄电池极板有弯曲、变形、开裂、脱落等现象,及时汇报,必要时停止充放电工作; 7、在充电过程中,应监视充放电电流保持在20A;
8、试验过程中,蓄电池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并在蓄电池室门窗上加挂“严禁烟火”警示牌,防止室内有明火产生; 9、充放电过程中蓄电池室应保证良好的通风; 七、 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1、火灾
控制措施:严禁烟火,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保证蓄电池室内通风良好;配备消防器材; 2、电池爆炸
控制措施:监视控制环境温度,当温度达到45℃,应停止充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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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环境温度恢复至30℃以下后方能恢复试验; 3、短路
控制措施:接线时应认清设备正、负极后方可接线,接线要求正确、牢固、可靠,接线完全能够承受放电电流; 4、熔断器伤人
控制措施:安装与拆除熔断器时应迅速准确,使用专用夹钳并使用绝缘手套与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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