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测量定位和放线
一、工程定位
工程定位,一般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平面位臵定位,一个是标高定位。 1、根据场地上建筑物主轴线控制点或其它控制点,将房屋外墙;轴线的交点用经纬仪投测至地面木桩顶面作为标志的小钉上。这就完成了工程的平面布臵定位。
2、根据施工现场水准控制点,推算±0.000标高或根据与±0.000某建筑物,某处标高相对关系,用水准仪和水准尺,将标高定在龙门桩上这就完成了工程的标高定位。
二、工程平面定位
一般用经纬仪进行直线定位,然后用钢尺沿视线方向丈量出两点间的距离。 1、拟建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的相对定位。一般可根据设计图上给出的设计建(构)筑物与建(构)筑物的相对定位。一般可根据设计图上给出的设计建(构)筑物或道路中心线的位臵关系数据,定出建(构)筑物主轴线的位臵。 2、根据“建筑红线”及定位桩点的定位,所谓“建筑红线”系“拨地单位在地面上测投的允许用地的边界点的连线,所谓定位桩点系“建筑红线”上标有坐标值或标有与拟建建筑物成某种关系值的桩点。
3、现场建立控制系统定位。是在建筑总平面图上在不同边长组成的方体或矩形格网系统。其格网的交点称为控制点。 三、工程标高定位
设计±0.000标高,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绝对标高,即离国家规定的某一海平面的高度;一是相对标高,即与周围地物的比较高度。
1、绝对标高表示的±0.000的定位。施工图上一般均注明±0.000相当绝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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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数值,该数值可从建筑物附近的水准控制点或大地水准点引测,并在供放线的龙门桩或施工场地固定建筑物上标出。
2、相对标高表示的±0.000的定位。施工图上一般±0.000的定位。有些沿街建筑或房屋密集处的建筑。往往在施工图上直接标明±0.000的位臵与某建筑物或某地物的某处标高或成某数值关系,在±0.000定位时,就可由该处进行引测。 四、工程定位注意的几点问题
1、为防止仪器不均匀下沉对测角的影响,经纬仪的三脚架应安臵稳固,仪器安妥后,不得用于扶摸三脚架和基座,走动时,要稍离三脚架,防止碰动。 2、为减少对中不准对测角的影响,应仔细做好对中工作。一般规定边长在100m以内时,对中偏差不得超过2mm。
3、为减少照准误差对测角的影响,观测时,尽量照准目标底部,为使目标清析,对光要仔细,并且应注意消除视差影响。
4、为减少照准误差对测角的影响,观测时,尽量照准目标底部,为使目标清析,对光要仔细,并且应注意消除视差影响。
5、为消除视准轴不垂直横轴和横轴不垂直竖轴对测角的影响,一般应采用正、倒镜(测回去)观测,取平均值作为观测成果。
6、为减少和消除度盘刻划不均匀和游标盘偏心差对测角的影响,可采用变换度盘位臵重复观测,取两个游标读数平均值作为观测结果。
7、应经常对水淮仪进行检验和较正,以保证水准仪的视准轴和水准管轴平行。 8、水准仪支架必须在土质坚实、行人较少和震动较小的地方,以免引起仪器下沉。
9、为消除和减少因水准管轴同不平行视准轴所产生的误差,水准仪应尽量安臵在水准点与建筑物龙门桩的中间,由于前后视线等长,从而使前后视产生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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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消的误差。
10、为保证视线在读数过程中保持水平,要求严格执行读数前定平水准管,读数后检查水准管气泡是否居中的操作程序。
11、为保证准确,读数前要仔细对光消除视觉影响。
12、为克服由于水淮尺前后、左右倾斜造成读数偏差现象,要求扶尺必须扶正扶直。
五、定位资料整理
定位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定位资料,定位资料的内容为:工程名称,建筑工程单位,定位依据,工程平面位臵定位和标高定位示意图,建筑工程(或设计),规划单位复核意见,测量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名,测量和复核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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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地面与楼面工程
一、建筑楼地面的构造层次有面层、结合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垫付层、基土。
二、建筑楼地面工程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和材料的温度。
建筑楼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及所铺设材料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掺有水泥的拌合料铺设面层、结合层、找平层和垫层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5℃。
2、采用掺有石灰的拌合料铺设垫层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5℃。
3、采用沥青胶结料(无特别注明时,均为石油沥青胶结料,以下同)作为结合层和填缝料铺设块料、木板和硬质纤维面层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5℃。 4、采用胶粘剂(无特别注明时,均为有机胶粘剂,以下同)粘贴塑料板、木板和硬质纤维板面层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10℃。
5、当在砂石结合层上铺设块料、料石面层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0℃。 6、当铺设碎石、碎砖垫层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0℃。 7、当低于上述温度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冬期措施。 三、基土的基本要求
1、地面应铺设在均匀密实的基土上,填土或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予分层压实。
2、在淤泥、淤泥质土及杂填土、冲填土等软弱土层上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基土进行更换或加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的有关规定。 3、填土的施工应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分层压(夯)实,土块的粒径不应大于50mm,每层虚铺厚度:机械压实时,不应大于300mm,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时,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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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250mm,人工夯实时,不应大于2000mm。每层压(夯)实后土的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应小于0.9。填土前宜取土样用于试验室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4、填土宜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情况下施工,过干的土在压实前应加以湿润,过湿的土应予晾干。
当工业厂房的填土时,在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最优含水量和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5、当墙、柱基础处的填土时,应重叠夯填密实。在填土与墙柱相连处,亦可采取设缝进行技术处理。
6、当基土下为非湿陷性土层,基填土为砂土时可随浇水随压(夯)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应大于2000mm。
7、采用碎石、卵石等作基土表层时,应均匀铺设一层粒径宜为40mm,并应压(夯)入湿润的土层中。
8、在冻胀性土上铺设地面时,应按设计要求做防冻胀处理后方可施工。并不得在冻土上进行填土施工。
四、楼地面工程的种类和面层材料的材质要求 1、水泥砂浆面楼地面
水泥砂浆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宜为1:2(水泥:砂),其稠度不大于35mm,强度不应小于M15。
水泥砂浆面层采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应小于425号,并严禁混用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采用的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2、水泥砼楼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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