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到数据准确,不缺不漏;
3.协同考点做好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4.协同公安、纪检、保密部门做好试卷的运送、保管、保密工作; 5.负责全市中考阅卷、登分和录取工作;
6.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7.负责全市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初审工作;
8.完成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负责拟订晋中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国家、省颁发的语言文字标准和法规;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和各行各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管理工作; 3.负责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社会调查和社会咨询工作; 4.负责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和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的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师生阅读工作; 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勤工俭学科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勤工俭学方针政策,做好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学校“六大创建”工作; 3.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学生实践活动;
4.负责校办产业、学校后勤保障第三产业、学生用品、学生实习实践基地的管理和服务; 5.指导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加强学校流行病、传染病和地方性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安全法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法制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督查、落实、考评及总结表彰工作;
2.负责全市学校教师普法及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3.开展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活动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4.按照上级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办理教育系统行政复议事项;
5.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6.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集体外出审批事宜; 7.负责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和师生平安保险工作; 8.处理涉及学生安全和法制教育方面的其它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相关临时性应急工作任务。
基建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2.配合有关方面抓好市中心城区校舍新、改、扩建工作; 3.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工作;
4.协助学校进行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督、进度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编制审核等
工作;
5.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1.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对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贯彻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3.教育督导的范围主要包括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及其有关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教育督导机构的委托,对其他教育工作进行督导; 4.负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评估方案,指导县(区、市)教育督导工作,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
5.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列席被督导单位的有关会议,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并汇报工作,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有权制止违反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
6.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