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秦汉时期,以儒为核心,阴阳五行论结合为框架,综合当时并存的道、法、墨、兵、农、名、杂、纵横等诸家学说,进一步充实“天—地—人”整体宇宙观的模式,明确提出了“人之与天地也同,万物之形虽异,其情一体也”的中国理学体系。对美的概念和认知,沿袭至今,与西方的认知迥然不同。天、地为“乾、坤”,只可感悟而认知。“无为而治”是思想理念,“有为而用”是行为,二者统一,礼制是严格的,精神是自由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融合了5世纪前后正式进入中国的佛教文化,其中“禅”的思想对主观意识及美的认知有一定的影响。佛教“慈悲”的理念,“禅”的修行,阐明人与自然之间行为与意识的关系,但没有上升到“无”的真正境界。因为佛教讲“出世”,故它在对美的认知、客观世界和社会实践中有局限性。
虽然中国经过几千年的社会发展和朝代更迭,但是理学体系基本完整。虽有外族入侵,经过一段时期,皆被融合同化,乃因这种文化的博大。文化是有生命的,它的发生、生长、消亡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西方文化有文艺复兴的再生,而中国文化至今衰退而没有消亡皆因其博大精深,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几千年文化根基的有力支撑,这也是西方人面对中国文化常常感到困惑的问题。
现代中国学者也研究西方美学,但国人心中对美的意识、美的品评仍然受浓厚的文化和传统思想的影响,其原因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意识思维没有根本的变化,但传统文化意识正在淡化,西方现代思维确有成为主流的趋势,这也是值得我们警觉和思考的。
二、阴阳意象思维及历代帝王文化对中国美学理论的深远影响 西方美学的基本问题是美的本质、审美意识与审美对象的关系问题。哲学是以整个客观世界为对象,研究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美学的研究建立在哲学的基础之上,只是研究社会现象中的一个领域的特殊规律,其成果反过来也是对哲学的印证和补充。美学的研究与哲学最为密切,也与伦理学(善恶)、心理学(客观世界的美的主观反映,即审美意识)、教育学(引导)相关联,但又有明确的区分。美学理论与艺术理论密不可分,彼此渗透,相互转化,但不等同于艺术理论。
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艺术是复杂的社会现象。究其共性是人对客观世界美的反映或产生的审美意识,所以美学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变化着的审美观念科学。
西方美学对美的本质长期纷争。柏拉图唯心的“理念说”,批判者亚里士多德唯物的“感性说”,普罗丁“神赋予万物美”,他们在唯物与唯心间不断纠结。文艺复兴至18世纪,西方许多美学和艺术家(如达·芬奇、威廉·荷加斯等)仍然继续从事物的自然形式探求美的本质和规律。包括法国哲学家狄德罗唯物的“实在美”,德国康德唯心的“快感对象美”,黑格尔摆脱康德直接论证“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唯心说等等。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点:其一,唯精神世界的主观意识;其二,唯客观世界的物质形式及自然事物的某种性能或属性。但因忽略了人与社会的实践,对美的本质在认知上是一种缺陷,这样的结果也是西方早期因果逻辑思维的产物。 中国传统文化由于它的连续性,创立的哲学体系具有阴阳意象思维特征,对于美的本质、审美意识和对象既有精神世界和客观世界的认知,更
注重社会实践的探究。我们不必拘泥于在西方美学的框架下研究中国文化中的美学思想,否则会落入以小看大的怪圈。
中国古人对世界的认知是天地自盘古开,是个浑沌的整体。道家文化认为世间天地万物由“一”而生,即“易”,非上帝所造。而“易生两仪”,即“阴阳”。万事万物皆有阴阳。老子有“万物负阴而抱阳”,“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之说。阴阳概念是对宇宙万物空间横向运动现象的总体概况和运动原因的主观推测。对于事物,阳刚谓之美,阴柔也谓之美。至刚至柔为美的本质,其认知也只有在中国文化中存在。
万物之间的转化存在着“气息”,这种气息的变化直接影响客观世界(自然)的物质形状和性质的变化,与主观世界(精神)的变化(意、象)随之。“在天为象,在地为形”,人处在形象之间,随着形象的变化而变化。“象”又有四个层面的认知,即物象——人、自然、社会可直接感知的有形实象;性象——事物象中抽象出的某一方面属性之象;意象——反映事物属性本质联系之象;道象——规律之象。这种阴阳意象的思维对人的情感、品行、命运,社会的兴衰,伦理的正、邪,生活的朝、暮,活力的勇、气等对美的艺术的认知形成了长期的、比较稳定的影响。
由于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性,农耕文明的持久性,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演化,中国文化中还存在着独特的“王权文化”(皇权文化)——“帝王文化”。这种带有强烈的社会属性的文化,也同时左右着人们的自然认知、社会意识和艺术表现形式。
文化的独特性产生审美意识的多主体与客体的现象。客观存在与主观意识形成相互交替、叠加,互为反映。如“天”既是客观存在,又有主观
意识。帝王称自己为“天子”,天子不是神,要祭天、祭地、祭祖。这种祭祀集中表现在古代的礼乐文化(颂乐、雅乐)。臣民庶民(百姓)除上述三祭外,还须尊崇帝王,敬仰仙人(道教八仙),叩拜汉化的外来神(佛祖释迦、菩萨、观音等),尊崇闲人——“子”(老子、孔子等),躬亲神话的族人(关公、妈祖、黄道婆等),还有对“节气”的崇拜,对逝去者的追悼与祭奠。可谓是万物皆神,万法归宗。这种民间的神话传说与对历史人物的歌颂体现在大量的戏曲、戏剧中。如果问国人什么是美,则答案多样,不可明确界定。西方有明确的宗教,但没有完整的宗教理论。中国文化有完整的哲学理论,但没有西方概念上的宗教,许多学者称中国的宗教为“宗法性宗教”,有待商榷。由于文化的独特性导致审美意识和审美对象的多元性与复杂性。中国人的审美意识呈现混沌且清晰、深远而具体、具象与意象为一体的特质。体现了天地人合一,灵与肉一体的世界观。
美学与艺术互为渗透,各有特征。几千年来建立起来的中国文化体系和儒家、道家的哲学思想,在艺术的创作、欣赏、品评方面独树一帜。 中国文化中审视人、事物、行为、艺术作品是否存在美感,品评和认知的依据并非只依感性或理性,社会实践的认知和体验及生命的活力尤为重要。审美对象必须符合审美意识,且具有明确的时效性和地域性。中国文化探究的美一定是完整的美,残缺则不美。原因在于天地是完美的,人的肢体、魂魄、意识也要与天地气息相对应。
中国文化中对艺术的品评概括起来分为三个层面,即“形”的完整,“意”的体现,“象”的高度。中国文化比较注重文化传承中的教化意义。客观世界美的认知必须符合自然法则,主观世界美的认知必须符合伦理道
德标准,同时要满足社会的需求并彰显出生命的力量。如中国古代的书法、武术、诗词歌;“形”的完整,技能的表现——情绪之快感(品评为不难看);“意”的内涵,艺术的体现——视觉、听觉之美感(品评为好看,生命之动感);“象”的高度——心灵的愉悦(品评为感悟天地之气息)。专业艺术家的创造审美意识本应高于一般品评者,却有时驾驭不了品评者的审美意识,出现审美意识的差异,这是因为审美主体的社会意识存在共性和个性的原因。同时中国文化中的“帝王文化”存在,原来社会意识中的共性意识转变为帝王的个性意识,对美的界定出现了个人意志化。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普遍存在。由此,品评美的本质的标准也常常取决于帝王的个体意识,这也是中国文化在对美的认知过程中独一无二的。
总之,在中国文化中,儒家的至善唯美,以“德”的意识存在;道家的至真唯美,以“自然”的意识存在,沿袭并影响至今。这种意识是对其它任何客观存在或主观意识的美的形态的认知及品评的基础与源泉。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瀚海中,对美学的思考,试图追寻出某种有规律性、有生命力的东西,也许只有把所有已有的认知放弃,建立新的思路才能认清。好比杯子已盛满,清空后重新注入新的东西,才能寻求到新的、另一个整体的机理。化一切理论、观念、认知为无形,再升华无形为一切有形,以至于有限与无限之中。
研究美的本质、审美意识与审美对象的关系问题,其目的在于从一个侧面加深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哲学思想的了解,以便欣赏古人之佳作,创作真正具有中国文化内涵的体现时代风景的美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