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华东政法大学 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姓名: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① 图 书 馆 ② 宿舍管理办公室 (在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 收回借书证及所借图书资料 网费余款由财务处发放至银行卡 签名或盖章: 缴清电费 签名或盖章: ③ 物 业 (在宿舍楼门卫处办理) ④ 后勤管理处餐饮部 退宿舍门、家具钥匙 签名或盖章: 退金龙卡余额 签名或盖章: ⑤ 保 卫 处 ⑥ 研究生教育院党委 办理户口迁移证 (限户口在学校的已就业的上海生源毕业生 或者外地生源到外地就业的毕业生) 党员领取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⑦ 研究生教育院就业办 ⑧ 研究生教育院就业办 发放报到证 签名或盖章: 注销学生证 确认办理完毕离校手续 签名或盖章: ⑨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 回收《离校手续单》,领取毕业证书内页和学位证书 签名或盖章: ★无论是否落实就业,毕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离校手续流程图”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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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一、办理户口迁移,原则上需本人自己办理。请他人代办的需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需提供迁往的详细地址; 二、非上海生源在上海就业的,若已获得落户批复,需凭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落户证明信、落户确认单和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前来保卫处登记填写户口迁出申请后,到长宁区华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三、回原籍的学生凭身份证前来保卫处登记填写户口迁出申请后,到华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四、华阳派出所地址:定西路1291号。
校保卫处 201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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