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DX230308—2004
4.2.3.1.3 母线以母线连接的设备为单元; 4.2.3.1.4 电力电容器以组为单元; 4.2.3.1.5 所用变以台为一个单元; 4.2.3.1.6 直流设备为一个单元;
4.2.3.1.7 所内所有避雷针接地网为一个单元; 4.2.3.1.8 全所照明设备为一个单元;
4.2.3.1.9 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除随相应一次设备为一个单元外,全所公用继电器和信号装置和盘为一个单元,解列装置和备自投按套为一个单元。
4.2.3.1.10 绝缘定级:35kV及以上设备变压器、互感器、耦合电容器按台为一个单元,断路器、闸刀、电力电容器按组为一个单元,避雷器按相为一个单元、母线按段为一个单元,电力电缆按条为一个单元。10kV设备按间隔为一个单元。 4.2.3.2 送电线路
4.2.3.2.1 架空线路以条(公里)为单元;
4.2.3.2.2 电缆线路以有出线开关电缆线路及其附件为单元。 4.2.3.3 配电设备
4.2.3.3.1 配电线路以条(公里)为单元; 4.2.3.3.2 配电变压器以台(千伏安)为单元。 4.3 设备评级程序
4.3.1 基层班组或设备主人应每季按当时发现设备缺陷或消除设备缺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单元评级。 4.3.2 变电所设备由集控站负责人或变电班长组织进行设备评级工作,填写《变电设备定级表》、《继电保护设备定级表》及《电气设备绝缘定级表》,然后统一报归口科室。
4.3.3 送电线路设备和配电设备由供电所负责人组织进行设备评级工作,填写《送电线路设备定级表》和《配电设备定级表》,然后统一报归口科室。
4.3.4 归口科室兼职对上报设备定级表进行核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验收,确保设备定级的正确性,并按季汇总全局设备评级情况。 4.3.5
设备评级上报时限
4.3.5.1 基层班组(或设备主人)上报时限为季末;
4.3.5.2 基层单位上报归口科室的时限为下季度的月初5日内; 4.3.5.3 填报由归口科室统一格式的评级汇总表。
4.4 各单位在设备评级中,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应按月填写设备缺陷报表,由各分管专职提出消缺意见并列入季度、月度、周检修计划安排处理;若发现构成三类设备的重大缺陷,应及时上报,由各分管专职提出事故预防与消缺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限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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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和记录
5.1 供电设备评级管理形成的主要报告和记录有: 5.1.1 变电、线路运行分析;(每季次月5日) 5.1.2 变电所设备、线路定级表;(每季次月5日)
5.1.3 变电所设备、线路缺陷处理统汇总表;(每季次月5日) 5.1.4 变电所设备、线路缺陷月报。(次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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