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的功能包括为人们的工作提供空间环境,为人们的学习提供空间环境,为人们的娱乐提供空间环境。公共建筑在人流集散、容量、活动方式和空间要求方面也有其特定的功能性。
3 房屋建筑的分类
3.1 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3.1.1 生产性建筑
生产性建筑根据其生产内容的区别分为工业建筑(厂房类建筑)和农业建筑 3.1.2 非生产性建筑
非生产性建筑统称为民用建筑,是人们从事非生产性活动使用的建筑,根据其使用功能又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3.2 按建筑的材料分类
3.2.1 木结构建筑
主要承重构件是由木材制成,常用于水平承重构件的楼板、屋架等。 3.2.2 砖石结构建筑
主要承重构件是由砖石制成,常用于竖向承重构件的墙体和柱等,主要用于底层和多层建筑。
3.2.3 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
由钢筋和混凝土两大材料构成承重构件,如梁、板、柱、墙、屋架等。其围护构件如外墙、隔墙等,是由轻质砖或其他砌体做成。适用于各种高度的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 3.2.4 钢结构建筑
主要承重构件均是由钢材制成。多用于高层公共建筑和跨度大的工业建筑。 3.2.5 混合结构建筑
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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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顶采用木屋架。建造层数一般在6层以下,造价较低。 3.2.6 其他结构建筑
3.3 按建筑的规模分类
3.3.1 大量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是指两大面广,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建筑,如住宅、医院、学校等。其修建数量较大,故称为大量性建筑。 3.3.2 大型性建筑
大型性建筑是指规模宏大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等。此类建筑规模大,耗资大,与大量性建筑比起来其修建量是有限的。
3.4 按建筑的等级分类
3.4.1 按耐久性能分类
根据其耐久性能,建筑物可分为四个等级。一级,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建筑;四级,耐久年限为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建筑。 3.4.2 按耐火性能分类
根据其耐火性能,建筑物可分为三个等级,即非燃烧体、燃烧体和难燃烧体。
3.5 按建筑物的层数分类
3.5.1 底层建筑:1-3层 3.5.2 多层建筑:4-6层 3.5.3 中高层建筑:7-9层 3.5.4 高层建筑:10层以上
3.6 按建筑物的高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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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单层或多层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建筑,一般用于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 3.6.2 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但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 3.6.3 超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民用建筑。
3.7 按房屋建筑的用途分类
3.7.1 住宅建筑 3.7.2 商用建筑
3.8 按建筑施工方法分类
3.8.1 现浇、现砌式建筑 3.8.2 预制、装配式建筑
3.8.3 部分现浇现砌、部分装配式建筑
4 房屋建筑的构造
4.1 建筑构造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建筑构造研究构造原理和构造方法,该内容包括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施工以及建筑经济等多个方面,具有实践性强和综合性强的特点。
4.2 影响建筑构造的因素
其影响因素包括外力作用的影响,自然气候的影响,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以及物质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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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建筑构造设计的基本原则
4.3.1 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变化的要求 4.3.2 充分发挥所用材料的各种性能 4.3.3 注意施工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4.3.4 注意感官效果及对建筑空间构成的影响 4.3.5讲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3.6符合相关各项建筑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5 房屋建筑的设计
5.1 概述
5.1.1 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
建筑设计的原则有以下四点:适用、安全、美观、经济。 5.1.2 建筑设计的程序
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是指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或一栋房屋由开始立项到建成投入使用所必须遵循的程序。该程序的第一步是批文阶段,第二步是设计阶段,第三步是施工阶段,第四步是交付使用。 5.1.3 建筑设计的要求
建筑设计的要求包括建筑功能要求、建筑技术要求、建筑经济要求、建筑美景要求和建筑规划要求。
5.2 商业建筑的设计
城市商业活动是以追求最高利润为目的的,这是商业设计与布局的经济原则。同时,顾客是商业活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筑之布局与城市人口分布形态密切相关。商业建筑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规模不一,在设计上要满足各种商店的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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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住宅建筑的设计
住宅建筑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此类建筑的设计主要考虑人们生活和城市用地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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