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新制定)

2019-08-26 17:02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补充甲方劳动力的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地点:

乙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同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乙方承诺不因此提出其它额外补偿(如管理费、临时设施、设备进出场费等)。

第二条 劳务分包方式

在甲方组织、安排和指挥下,乙方提供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要求的劳务人员及必需的劳动工具和机具设备,遵守和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施工规范,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劳务项目工作,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支付劳务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为准。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1

2.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适当顺延。

3.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入侵,在工程现场发生非业主亦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暴乱、骚乱,地震等。)的因素出现,乙方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工期可适当顺延。

4.因业主原因或甲方上级单位(部门)要求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则工期相应提前,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予以现场确认,是否顺延工期,以甲方现场确认意见为准。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被建设单位及甲方上级单位处以罚款的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结算

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调整。

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2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6.在本合同承包价款中要扣除出甲方供应的材料价款部分。 7.因变更设计增减工作项目和数量,或者是由于乙方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对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相应增减合同劳务价款。

8.上述调整时,属于合同内没有的项目,若有类似项目,参照类似单价执行,若无类似项目,单价由双方另行商定或签订补充合同。 9.综合劳务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乙方发生的劳务人员基本工资,医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护费、措施费等与乙方劳务人员有关的所有费用;

②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所必需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费用及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③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外,乙方自供材料、工器料具的采购、运输、保管、损耗费;

④乙方发生的管理费、利润及为完成本工作的施工措施费; ⑤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其他所有税费; ⑥乙方施工发生的安全保障费、劳动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生产工具使用费、场地清理费等其他直接费;

3

包括乙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职工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工程排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现场经费;还包括施工队伍及机械设备材料转移费、业务招待费、利润等除合同明确由甲方承担以外的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

10.综合劳务单价不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改变而调整。 11. 进度款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按月计量,双方相互间发生的费用往来,在当月计量价款中抵扣,原则上甲方根据建设单位的资金支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劳务价款,中间支付甲方按应支付乙方劳务价款的%支付。

12.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务价款结算,订立《清算协议》。

13.清算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乙方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和内容;乙方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额;乙方应得的劳务价款;甲方支付的劳务款(包括应当支付、已经支付和尚未支付)及应当扣除的其他款项等内容。

第五条 变更设计

1.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审批变更设计,乙方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

2.甲方下达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现金合同价的%或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甲方财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内不计利息。

2.项目完工结算并订立《清算协议》后,若乙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 验工计量

1.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业主方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个小时通知甲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检查和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业主方要求、监理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3.乙方施工完毕,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但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4.以下情况甲方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规范要求的项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因乙方原因超出施工图范围增加的工程量;乙方不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施工的工程量。

5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新制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住院管理系统实验报告(1)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