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房屋月租金为 元(大写: ),租金按季结算。已付定金 元(合同签字之日转为水、电、气等费用押金)。每季租金乙方应提前 日向甲方交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
五、在承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房屋出现结构性故障,或者基础设施非因人为原因损坏,由甲方承担维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