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分次对基层表面彭水湿润,水渗入基层的深度以5㎜~8㎜为宜,抹灰前2h再喷水一次,以墙面不挂水为宜,严禁随喷水随抹灰。
5.2施工技术
5.2.1 砌体抹面施工宜在砌体砌筑完成60天后并不少于30天、框架填充墙的墙顶空隙嵌填作业完成7天后进行。
5.2.2 砌体抹灰前,应对基层进行抹或刷专用界面剂处理,界面剂厚度宜为2㎜~3㎜,可采用建筑胶:水泥:水为1:1:4或其他界面剂。经界面剂处理后的墙面应及时养护,待达到一对强度后,根据设计的抹灰层厚度做灰饼、冲筋。
5.2.3 抹面砂浆应随拌随用,应在拌和后3h内用完;当温度超过300C时,应在2h内用完。
5.2.4 墙面抹灰厚度宜控制在15㎜以内,并应分层、分次进行。先抹过渡层底层灰,用木抹子压实搓毛,每次抹灰厚度不宜超过7㎜,应待每层抹面砂浆终凝后,在抹下一层灰。抹灰的分层接槎处,先施工的抹灰层应稍薄,应均匀结合,接槎不应过多,防止面层凹凸不平。抹面层灰时,应边抹边用钢抹子压平抹光。 5.2.5 墙体抹面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凝结前应防止水冲、撞击和振动。
5.2.6 砌块外墙面装饰抹灰技术要求:
1 砌块外墙面抹灰应采用具有防水和抗裂性能的材料,以防止外墙装饰面的开裂和渗漏现象出现。
2 在外墙抹灰层变形敏感的墙体部位:如顶层檐口以下部分、
外墙窗上部及450处和窗台下部等墙体处,宜增设热镀锌电焊网或加强型耐碱玻钎网格布或其他防裂措施。
3 外墙面抹灰层宜设分隔缝,分隔间距不宜大于6m,并应做号分隔缝的防水处理。
4 外门窗框、各种埋设箱盒侧壁与砌体交接处应用专用抹面砂浆分层填实抹严,不得出现空鼓、裂缝。对需防水处理的框体,抹灰时应留处深7㎜、宽5㎜的缝隙,以便嵌填防水密封材料。
6 质 量 验 收 6.1 砌体结构子分部 6.1.1 主控项目
6.1.1.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干密度、强度级别必须满足设计及本规程要求。抽样检验数量:
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级别不超过1万块为一检验批。
检验方法: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检验报告。
6.1.1.2 砌筑砂浆的技术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及本规程要求。 抽样检验数量:以不超过250m3砌体的砌筑砂浆为一检验
批,每台砂浆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查验试块的抗压和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单。 6.1.1.3 混凝土试块强度
检验与评定按《混凝土检验评定标准》(GB107)执行。 6.1.1.4 砌筑砂浆饱满度: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砌块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取其平均值。
6.1.1.5 砌体接槎、拉结钢筋的设置和框架填充墙的塞顶必须满足本规定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各抽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接槎、留槎施工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长度、直径、竖向间距符合要求;框架填充墙塞顶用材及施工方法符合要求。
6.1.2 一般项目
6.1.2.1 砌块组砌方法正确。
抽检数量:外墙每20m长抽查一处,每处3m~5m,且不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并记录。 6.1.2.2 墙体暗敷管线的开槽。
抽样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并记录。
6.1.2.3 砌块砌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3的要求。
表6.1.2.3 砌块砌体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项 目 砌体轴线偏离 允许偏差(㎜) 10 8 6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用经纬仪复查或检验批的20%,外检查测量记录 墙抽50% 墙面垂直度 (≤10m) 表面平整度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验批的10%,且和尺量检查 不少于5处 用2m靠尺和塞检验批的10%,且尺检查 不少于5处 4 门窗洞口宽度(后塞口) ±5 用尺检查 检验批洞口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检验批的10%,且准,用经纬仪或不应少于5处 吊线检查 6 水平灰缝平直度 8 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拉10m线和尺检10%,但不应少于查 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6.2 抹灰子分部 6.2.1 主控项目
6.2.1.1 抹面砂浆的技术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及本规程要求。
抽样检验数量:以不超过1500m2墙面的抹面砂浆为已检验批,每台砂浆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即取样制作砂浆试块,查验试块的抗压和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6.2.1.2 外墙与混凝土构件抗裂增强网的设置和内、外墙阳角的护角应满足本规程要求。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各抽20%,且内、外墙不应少于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