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站管理办法(拟)
为了进一步加强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网站的管理、维护和规范工作流程,拓宽信息渠道,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时效性,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站在我院招生宣传、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条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为:http://www.sailingedu.com,用于学院对外宣传、信息传递、资源共享、监督管理等非营利性活动。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外联系,展示学院风采,促进师生与学校共同发展,实施现代化教学、管理、办公、信息交流和通讯的网络应用环境。”
第三条 网站的维护应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学院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指导,协调网站的建设、规划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学院各职能部门、二级分院(部)负责本部门工作动态等宣传信息的收集、编辑工作(统一用电子文档形式),并报送学院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核,并转给学院宣传中心,由学院宣传中心负责对网站栏目形式进行总体构图
和安排,更新信息的编排、上传、数据统计以及网站内容部分的日常维护,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网站统一分配管理帐户和密码,各栏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信息提供实行部门责任制。学院各职能部门、二级分院(部)指定专人(即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和传送工作。
第六条 信息员采用在职教师兼职制度。学院行政办公室根据网站建设及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分院(部)工作要求,考察确定人选,经培训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站上予以公布。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和协调。信息员管理工作坚持“明确职责、量化考核、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
第七条 各部门信息员要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对本部门重大、突发事件和广大师生、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迅速地作出反映。经审核后将有关信息及时上传,发布到网站中。发布的信息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 各部门信息员要严格按要求发布信息。所搜集信息需经过学院行政办公室审核方能对外发布,以维护学院网站的权威性。
第九条 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员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学院宣传中心每月对各二级分院(部)、职能部门网站信息更新量进行统计,上报至学院行政办公室,用于学院行政办公室对信息员工作的考核。
第十条 为提高各部门信息员参与网站建设的工作效率,学院领导根据各职能部门信息量的更新数量和质量,给予信息员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 信息员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纳入当月绩效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至各部门领导。
第十二条 学院网站所发布、转载的相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遵循“实事求是、维护立场、政务公开”的原则。涉及到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要严格把关,决不能登载与中央要求不一致的信息。
第十三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不得利用学院网站访问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在网上散布反动、淫秽、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和学院形象的信息;不得上网散布、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有黑客行为等非法操作。
第十四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