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般不大于4欧,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设,但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欧。若与防雷地分设,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
8.4.3 为了将雷电流流散入大地而不会产生危险的过电压,应注意接地装置的形状和尺寸设计,并应有低的接地电阻,其工频接地电阻一般应小于4欧,在土壤电阻率很大的地方可以放宽到10欧一下。
8.4.4从防雷观点出发,风力发电机组宜设一共用接地装置,供所有接地之用(如防雷、电气系统、通讯系统)。对由于其他原因必须分开装设的基地装置,应采用等电位连接,连接到共用接地装置上。
8.4.5 应采用接地体型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合,一个或多个环形接地体、基础接地体、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或斜形)接地体。 8.5 WTGS的防雷等级要求
可按IEC62305-1标准,以被保护的风力发电机组遭受直接雷击的预计频率和 年允许落闪次数为依据,确定风力发电机组的保护等级,进而确定相应的保护设备。
风力发电机组应达到下列最低保护等级:
1)轮毂高度不超过60m的风力发电机组:保护等级Ⅲ/Ⅳ。 2)轮毂高度60m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保护等级Ⅱ。
9 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