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为: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中心为核心,与地方政府(上级)和企业(或事业)单位(下级)应急救援中心形成联动机制的三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救援队伍的组建整合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气象水文、交通运输、新闻通讯等救援力量,在应急响应时,根据事件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6.4.2园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6.4.2.1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指挥中心成员。指挥中心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应急专业救援队,并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具体组成如下:
(1)总指挥:园区主要负责人
(2)副总指挥:园区其他负责人
(3)指挥中心成员:园区办公室主任、环保部门负责人、通讯部门负责人、消防部门负责人、公安(保卫)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
负责人、新闻机构负责人以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安全负责人。
总指挥在接到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报警后,决定启动园区环境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的相关部门(环保、消防、急救、保卫、通讯、新闻等)做好应急准备,并负责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给予支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6.4.2.2 指挥机构职责
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园区办公室承担,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调查、统计园区内危险物质和重点环境风险源,负责建设并维护园区危险物质和环境风险源等信息管理库;
(3)监督制定、审定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两级应急预案,要求企业(或事业)单位针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制定完善
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评估企业(或事业)单位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实施应急预案,以确保环境应急预案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能够及时、迅速到达和供应;
(4)检查、监督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依据园区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建立(或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环境应急监测队等;明确环境应急时各级人员和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负责园区应急设施(备)(如堵漏器材、围堰、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检查、监督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急救援设施(备)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6)负责筹建并维护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专家咨询系统,建立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并保持正常交流;在事件发生时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工作。专家咨询系统应由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领域专家组成;
(7)负责组织预案的外部评审、审批与更新;
(8)定期组织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在演练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培训,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园区有关危险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的宣传材料;
(9)发动组织环境应急志愿救援组织,并制定与周围具有一定环境应急能力的大型企业、其他园区等的区域联防方案。汇总社会各种志愿援助组织以及区域联防组织的名称、电话、规模等;
(10)密切关注当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为环保部门做出正确的预测以及指挥中心科学安排救援行动提供依据;
(11)在事件发生时,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2)负责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状况,提供动态信息,经总指挥同意后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园区各级领导报告事件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负责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3)负责传达落实园区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关于应急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14)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5)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6)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7)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及总结。
6.4.3应急救援专业组及职责
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可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组:
化学事件侦查组:负责查明危险物种类、染毒范围、浓度,并标定事件中心区、危险区及影响区的范围。该组由园区安环部门和事件发生企业(或事业)单位安保人员组成,由园区安环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