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全多赢的贸易融资服务体系,包括结汇清算、贸易与供应链融资等服务。
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系统。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实现与跨区域及国际性“单一窗口”的对接,集合国内国际贸易动态及政策变化,实现国际供应链信息共享,为企业国际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提供优化整合支撑,让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寻找海外贸易商、代理商、国际仓储。为国际贸易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进口、出口、转口、保税、境内、境外、集采、分销、订车、仓储、检验检疫、报关等各种特色服务。
四、工作重点
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遵循“由易到难、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单一窗口”的各项功能服务。
(一)2017年工作重点。
1. 建设“单一窗口”数据交换中心。完成四川电子口岸数据交换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单一窗口”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全省口岸信息的大集中和大交换,促进全省口岸物流信息共享以及多式联运物流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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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单一窗口”标准体系和基础支撑体系。构建“单一窗口”标准体系,协调各口岸管理部门,编制完成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目录,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口岸数据管理。完善我省“单一窗口”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运维支撑体系等。
3. 完成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的部署及推广应用。按照国家口岸办统一部署,完善网络环境、平台支撑条件、业务通道等标准版部署条件,保障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的部署及推广应用,具备向各企业提供一次申报和业务办理的能力。
4. 实施口岸政务服务功能及口岸物流服务功能建设。从满足企业最紧迫需求及监管部门执法要求的角度出发,与通关过程中涉及到的监管部门对接,首先实现系统功能的“物理集中”。重点实现《框架意见》要求的口岸政务服务功能及口岸物流服务功能,推动电子口岸物流申报云系统、电子口岸物流服务云系统、原产地签证综合服务系统、口岸政务联动云系统等上线,并选择试点口岸开展应用。
5. 实施自贸试验区配套功能建设和跨境电商配套功能建设。重点实施自贸试验区配套功能建设,上线四川自贸试验区专用服务平台;结合我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整合跨境电商服务功能,上线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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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至2020年工作任务。
1. 推进口岸数据服务功能建设。深入开展《框架意见》要求的口岸政务、口岸物流服务,将应用服务推广至全省口岸,并拓展实现口岸数据服务功能,上线全景信息查询系统及相关移动应用服务等系统。
2. 开展口岸特色应用服务功能建设。实现口岸特色应用功能,发挥“单一窗口”信息资源、用户资源集聚优势,上线“单一窗口”金融服务系统、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系统等,为国际贸易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特色服务,有效支持地方口岸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3. 实施国家战略配套。实现与长江经济带区域“单一窗口”的互联互通,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求。
4. 不断优化“单一窗口”特色功能。深入口岸政务、口岸物流、口岸数据、口岸特色应用等服务功能建设,将应用服务推广至全省口岸,实现系统功能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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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领导小组。 省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分工副秘书长为常务副组长,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武警四川省边防总队(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农业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工商局、四川博览事务局、省国税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省贸促会、人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分局)、成都铁路局、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省机场集团、成都市政府、泸州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为“单一窗口”的建设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职责。总体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负责“单一窗口”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由各成员单位委派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本单位联络人员,负责推进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相关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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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由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牵头,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分局等单位委派业务骨干组成,根据建设工作进展需要,实时采取集中办公方式,统筹推进建设工作。其它单位按照工作所需,派员参与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督办和考核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组织拟订“单一窗口”建设相关的规章、规范;负责推动部门间联网和数据交换;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组织专题调研、沟通汇总信息、定期通报情况、开展宣传工作;协调处理阶段性的具体问题;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建立领导小组议事机制。
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和项目工作组会议制度。
1.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审议“单一窗口”工作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等“单一窗口”建设全局性问题。
2. 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成员单位召集,研究解决“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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