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8.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9.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含义
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面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 *国家机构的组成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注意:立法机关只能是全国人大。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注意:人大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批准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将要执行)属决定权。
附: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项政治自由、监督权。
二、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什么是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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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3)运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1.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是什么?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2.行政机关的职权是什么?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行政机关怎样做到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
*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法治政府
三、国家司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什么?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1. 人民法院性质及分类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分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人民法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1)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17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性质及分类 (1)性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2)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人民检察院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本课易错点】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指全国人大。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我国国家立法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4.只有全国人大オ有决定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5.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只能由上一级的权力机关去监督。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6.我国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及各部委。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7.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是没有联系的。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8.在我国,全国的行政机关的职权相同。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9.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立法权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11.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可以受同级的行政机关的干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3.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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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一、自由平等的真谛
(一)无法治不自由
1.人们对自由的渴望有哪些?(熟读,了解即可)(是什么) 人们渴望在广阔的天地里,充分自由地行动;渴望摆脱不合理的束缚和限制,自由地施展才能;渴望不受他人奴役和支配,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
2.自由有什么意义?(为什么) 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3.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4.如何理解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1) 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2) 自由主要是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的含义)。 (3) 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5.自由和法治的关系是怎样的? (1)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2)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3)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二)法眼看平等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是什么)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
(1)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
(2)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
(1)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现是什么?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自由平等的追求
(一)珍视自由
1.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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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3)珍视自由,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不得超越法定范围和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践行平等
1.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怎么样)
(1)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特权是平等的大敌。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不平等现象,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面对这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践行平等,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本课易错点】
1.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限制。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2.要自由就不能有限制,有限制就不叫自由。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抑。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3.网络是自由的空间,可以怎么做就怎么做。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4.法治与自由是矛盾的,要自由就不能要法治。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5.法律面前平等就是指人人平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6.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法律上:平等是指: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別、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
一、公平正义的价值
(一)认识公平
1.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是什么)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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