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综合甲级
发包人:
设计人: 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
院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页表。
建设规模 序分项目名称 号 建筑面积 层数 方案 (m2) 合 计 设计阶段及内容 单价 费设计费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元) 率 (万元) 1 2 3 √ √ √ 说明 1、最终结算设计费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2、 抗震等级按7度设计。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1 2 3 资料及文件名称 本工程航测图 地质报告 本工程设计技术协议书 份 数 提交日期 1 1 1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 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供日期 有关事宜
付费时间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75% 交付施工图三日内 第三次付费 5% 主体结顶后三日内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
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