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企业联贷联保
(一)业务简介
由若干中小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互相担保,共同向江苏银行申请融资的业务。江苏银行在约定期限内给予联合体成员一定的授信额度,联合体成员可实现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二)业务特点
◆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题。通过组建联合体,成员间互相支持、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实现联合贷款;
◆联合体组建灵活。申请人可自由、自愿组合,联合体成员最少为三户,最多可达十户;
◆申请金额起点低。单户企业额度最低5万元起即可申请办理,最高可达500万元;
◆授信品种灵活。根据联合体成员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信贷业务品种;
◆授信使用灵活。授信期限最长可达一年,授信期内办理的业务截止日期不受授信到期日限制,最长可实现“一年授信,两年使用”。
◆还款方式灵活。多种个性化还款方案供申请人选择,贴近客户资金周转的需求,减轻还款压力。
5、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一)业务简介
在政府机构采购招标过程中,江苏银行向中标企业提供的专项用于筹措履行中标合同所需资金的融资业务。 (二)业务特点
◆融资额度高。对于实物采购类的,融资额度最高可达中标合同金额的80%;对于非实物采购的,融资额度最高可达中标合同金额的50%;
◆由江苏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手续办理简便、费率低;
◆业务品种灵活。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
◆授信使用灵活。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长期合作企业,江苏银行可给予其一定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其完成政府采购业务,授信期最长为一年,授信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6、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
(一)业务简介
以申请人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抵押担保,江苏银行为其提供贷款支持的业务。 (二)业务特点
◆帮助企业盘活物业资产,提高融资便利性;
◆可接受抵押的经营性物业范围广泛。包括各种经营收益良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标准厂房及综合用房等,能够更广泛地迎合客户需求; ◆贷款的用途广泛。可用于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招商及其他合法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高。以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类型物业作抵押的贷款额最高可达评估值的65%,以酒店宾馆、工业厂房等类型物业作抵押的贷款额最高可达评估值的60%;
◆贷款期限长。根据申请人经营及物业情况,最长可达10年;
◆还款方式灵活。申请人可根据租金等经营现金流特点灵活设计个性化还款方式,减少还款压力。
九、资金业务
业务简介:
2007年江苏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我行的资金业务紧紧围绕全行工作目标,坚持以业务发展为中心,以从严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在积极拓展业务的同时,加强与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同业机构进行合作, 目前已经成为银行间债券等市场的重要和活跃成员。经过我行的积极努力,已取得如下资格:
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资格; 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
3、财政部2006-2008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4、财政部国库现金存管银行资格;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6、全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理事会员资格;
7、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了乙类托管帐户。
1、存放同业
本行存放在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 业务种类:存放商业银行:是指本行在其它商业银行存放的存款;
存放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本行存放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的存款。
2、同业拆借(人民币)
同业拆借(人民币):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各自的信用为担保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业务种类:目前的交易品种主要有11类:1天、7天、14天、21天、1月、2月、3月、4月、6月、9月及1年。
适用范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能够从事该业务的交易主体。
价格:根据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我行流动性状况和交易对手风险水平确定。
3、债券买卖
债券买卖: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金额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办理券款交割的交易行为。
业务种类:目前的交易品种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央票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等品种。
4、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1)按交易方向分为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
债券正回购:本行以债券为质押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期满日按照双方约定的回购
利率计算的金额向资金融出方返还资金,资金融出方向本行返还所质押的债券。债券逆回购:资金融入方以债券为质押从本行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期满日按照双方约定的回购利率计算的金额向本行返还资金,本行向资金融入方返还所质押的债券。
(2)按交易方式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方融出资金的同时,得到的是债券的质押权。
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主要形式是回购双方签订一份捆绑式合同——即期买入和远期卖出交易集中在同一份合同中。
5、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指根据协议约定,江苏银行与具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
具体指:买断信贷资产、卖断信贷资产、出让信贷资产(回购)、受让信贷资产(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