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安全实施细则

2019-08-29 20:39

路桥工程安全实施细则

为加强道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以人为本”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周边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科学、快速、健康的发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法规条文的规定,制定如下要求:

一、 建立合理的安全保障机制和制度。

1、 各道路、桥涵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

应当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消防保卫等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 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业安全员。每个项目的专业安全员不得少

于1名。

3、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项目部有控制伤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达标目标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

4、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

计和施工方案应经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实施。重大重要工程(如爆破、强夯等)施工方案必须报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才能实施。 5、 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资料齐全,交底与

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完备。

6、 各项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安全会议都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包括:

整改和复查记录);并且有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或被检查班组负责人的签字记录。

7、 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 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

各桥涵、道路项目部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不少于2次。 安全教育应从做到以下方面:

1、 安全思想教育: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及政策;安全

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团结协作风格、职业道德教育。

2、 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施工生产一般流程;工种、岗位安全生产

知识;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安全简介与分析。

3、 安全技术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4、 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法律上的有关条文等,摘要介绍典型案例。

5、 安全纪律教育:学习安全规章制度、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

全生产奖惩条例等。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 1、 安全检查形式

每星期五下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由安全员等不定期进行检查。

2、 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机

械设备、查安全措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3、 安全检查方法

采用检查表法,即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列出

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做安全检查,一般检查表中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支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起重吊装设备等检查项目,由检查人亲临现场,查看、测试、化验、分析,逐项检查。坚持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不整改不能继续施工。 四、 封闭施工

桥涵工程尽量全部封闭,道路工程部分封闭施工。

1、凡全路段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道路两侧连续设置围栏或警示线,实行全封闭施工。

2、凡半幅道路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半幅道路边连续设置围栏;路幅中间连续设置隔离带,隔离带应牢固、有安全警示标记和红色警示灯,禁止非施工车辆和行人进人施工路幅。

3、道路施工预留的车辆及行人的通道或叉路口,周边应设置牢固的、封闭的安全防护栏杆或钢筋混凝土防护墙,使之与施工作业路段隔开;通道口及通道内应悬挂车辆和行人通行导向标记、安全警示标记;夜间应设置能满足通行要求的灯光照明。

4、桥涵施工或独立地下管道施工时的采用全封闭管理要求,围挡、警示标志、引导标志、灯光照明的要求与上面3条相同。

5、墩、柱施工时,施工作业面应用安全网封闭。

6、上部结构和路(桥)面系施工时,两侧临边应设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出构造层1.2米,立杆间距2米,水平杆间距0.5米。

7、交通不中断的桥梁施工,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一侧应与施工的一侧之间设置封闭型隔离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牢固、有警示标记、夜间设红色警示灯;禁止车辆、行人进入施工作业面。

8、道路、桥梁的预留洞口、各类管道(线)井口,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安全覆盖,或在周边设置不低于1.2米高度的安全防护栏杆。

9、独立的桥梁施工,必须全封闭围栏施工。 五、安全用电

1、工程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难以做到“三级配电”的,应严格实行二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如果分箱与末端箱间距超过30米,应加设分配电箱。

2、每台机械设备必须单独设置一只标准开关箱,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额定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毫安(潮湿环境下应使用小于或等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使用电缆线。

3、在地下电缆线、高压线附近施工,必须有满足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并有可靠的外电防护措施。

4、外电引入施工现场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接入和输出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5、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潮湿环境到特定条件下应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

6、检修带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7、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电工,建立施工用电档案,做好用电记录、安全检测记录和维修记录;施工用电设施安装与维修、线路架设、接线等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六、科学地进行基坑(基础)开挖

1、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的基坑(基)、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深度大于或等于4米的深基坑、基础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基坑(基槽)支护、变形和沉降观测、临边防护、上下通道、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管理等。

2、挖机、吊机、桩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人施工现场应随机提供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履历书,并确保机械设备各项使用性能良好,各类安全保险装置完好。 3、施工单位要组织对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伪劣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投入使用。

4、挖机、吊机、桩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的机操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土方开挖应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深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基坑(槽)上部应按“高处作业”设置临边防护,上下作业必须设置专用通道或能满足安全要求的“爬梯”和应急梯。

6、基坑(槽)施工应按施工方案规定进行边坡、支护设施、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变形、沉降及位移监测,并设置报警值。监测人员应做好记录,发现隐患或趋近报警值应立即报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施工。

7、挖掘机工作时,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有人。必须在停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土、平底等人工作业。

8、桩机作业平台应设围护,外露轴承应设安全防护罩。钻孔灌注桩成孔后、混凝土灌注成型前,对成孔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止人员坠落孔中。清孔、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的相关人员应系安全带。 七、谨慎进行吊装作业


路桥工程安全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银行合规学习心得体会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