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發展與評價
上海市閔行第三中學 花惠萍
摘 要:學校著眼於人的發展,既有學生的發展也有教師的發展,以師生的發展達成學校的最優化發展。建立促進教師和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是學校發展的需要。 關鍵字:學校評價、發展 、教師評價 、學生評價
學校教育評價改革伴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悄然進行,採用人本與發展的模式來理解教育和人類發展的關係,是當前教育理念的核心。相應地新的評價理念應運而生:評價是與教育過程並行的同等重要過程;評價提供強有力的資訊、洞察力和指導,旨在促進發展;評價應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個體的發展。在具體的評價體系中,這些基本理念體現為評價主體互動化,評價內容多元化和評價過程動態化。為促進教師專業成長與學生全面發展,提高學校辦學質量,需要建立包括學校管理,教師和學生等方面的評價體系,科學選擇評價內容和評價方式,提高評價為學校管理服務的能力。同時學校發展也要接受社會的評價。本文從社會對學校評價和學校對教師和學生評價三個維度,結合學校的實踐探討評價方式及對學校發展的影響。
一、社會評價的導向作用
每一所學校的發展都將高度關注社會的評價,學校發展目標和辦學特色也理應得到學生家長、社區和政府部門的認可。社會對一所學校的評價,比較集中地來自學生家長和政府兩個方面。家長對學校的評價主要來源於孩子對學校的感覺和孩子在學校的發展情況。受社會觀念及需求驅使,家長們也高度關注學校考試成績與升學率在同一地區的排名,並把這一排名作為學校評價的重要內容。
而政府一般採用教育督導的方式對學校進行全面的評價。每個地區有專門代表政府的教育督導室,負責該地區的督政與督學工作。“督政”工作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對區政府的有關職能部門、各鎮政府貫徹執行《教育法》等法規情況進行監督、評估、指導等活動。對學校的“督學”分為綜合督導、專項督導和隨訪督導。綜合督導是督導室依據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學校制訂的發展規劃,對學校一個時期以來執行教育法規和學校發展規劃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學校的辦學水平作出評估。專項督導是指有計劃地對學校工作進行局部、單項的監督、檢查、評估指導。隨訪督導是經常性地到一所學校瞭解辦學情況,聽取意見並向學校領導及時進行反饋的活動。督導中所檢查的內容包括學校的校園管理、德育管理、教學管理、師資隊伍管理、後勤財務管理、檔案管理、教育質量等基礎性評估指標和辦學水平發展性項目。評估檢查通過看校容校貌,聽取校領導彙
報,查看各類資料,召開教師、學生和家長座談會,個別訪談、問卷調查、聽課等方式進行,同時深入社區有關方面,聽取對學校辦學水平的反映和評價意見,把教育內部的評價與社會評價結合起來。教育督導情況通過督導報告的方式反饋給學校。學校在接到督導報告後,針對報告中提出的問題與建議,制訂整改措施和進一步發展的意見,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一些地區還通過督導檢查情況對學校辦學水平作出等級評定。教育督導對學校的全面評價,起著導向與質量監控的重要作用,同時激勵學校整體提高教學質量。
二、教師評價促進專業水平不斷提高
發展性教師評價是面向教師未來發展的期望性評價,它更加注重教師和學校的未來發展,注重教師自身的發展期望;它以促進發展為目的,將學校發展目標轉化成教師自身的發展目標和教育行為。發展性教師評價是注重教師積極參與的自主性評價,強調教師在師資管理中的主體地位,注重管理者與教師的平等對話。評價的主體有教師自評、同行互評、專家點評、學生參評和家長的評價。評價的內容包括教師的專業知識基礎與發展、課堂教學行為與發展和教育研究能力與發展等。
在教師專業發展方面,教師要制定好自己的個人專業發展計畫,計畫包括個人發展基礎、發展目標和重點發展目標以及需要學校提供的幫助等。學校根據教師制訂的個人發展計畫,分析目標對教師的挑戰性如何,與學校發展目標結合如何進行評價並修訂。每一個週期結束,教師要對自己的個人發展計畫實現情況進行自我評價,找出計畫與現實的差距,提出計畫調整或者進一步實施計畫的打算,在個人總結基礎上進行計畫實施情況的評價。通過這一評價幫助教師提升人生期望和價值。
對教師課堂行為的評價除傳統的內容和方法外,還要進行課堂分析:這節課學生參與了沒有?有沒有給學生一些深層次的思考?這節課有沒有讓學生做一些主觀評價?這節課在教學方法上是否有一定的靈活性?師生之間的溝通如何?凡是能與學生生活經驗結合的是否結合了?等等。強調教師對自己的教學行為進行反思:“我的教學有效嗎?”“當學生茫無頭緒時,自己能否給予了啟迪?”“當學生沒有信心時,自己能否喚起他的力量?”“能否從學生眼晴裏讀出願望?”“能否讓學生的爭論擦出思維的火花?”“能否使學生在課堂上學會合作、感受和諧的歡愉、發現的驚喜?”學校鼓勵教師在每節課後寫教後感,使今後的教學得到改善和提高。同時通過組織教師或專家聽課、評課活動,對課堂教學提出建議,召開學生座談會或問卷調查,徵求學生對教學的意見,把這些意見及時反饋給教師。這一評價對教師課堂行為的改進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對教師的綜合評價,以教師自評為主,校長、教師、學生和家長共同參與。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通過教師的自主定位、自我激勵、自我否定,
達到自我更新、自我提升的目的。評教時讓學生為老師寫“評語”、提建議,聽取家長和同行的意見,使教師從多種渠道獲得資訊,不斷提高專業發展水平。學校在評價教師時以診斷問題為基點,以指導教學為手段,以激勵教師為目標,以此充分調動教師教學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進而不斷提升其教學水平。
三、學生評價以學生發展為本
學生評價的根本目標是為了教育並促進學生的發展,為學生終身發展服務。伴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新的評價以質性評定統整、取代量化評定;評定的功能由側重甄別轉向側重發展;既重視學生在評定中的個性化反應方式,又倡導讓學生在評定中學會合作;強調評定問題的真實性、情境性;評定不僅重視學生解決問題的結論,而且重視得出結論的過程。把評價看作是課程、教學的一個有機構成環節,也是促進學生發展的有效教育手段;評定不是為了給出學生在群體中所處位置,而是為了讓學生在現有基礎上謀求實實在在的發展。
在評價內容方面,實施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不僅關注學生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評價中不僅關注結果,更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將評價貫穿於日常教育教學行為中,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學生的轉變與發展。評定的情況將記載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上,一些地區還建立了資訊化的學生電子檔案,所有的評價都反饋給被評學生或家長。
在評價方法上,以學生自評,同學、家長、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共同參與評定的方式,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活動。評價過程中,強化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使評價物件最大程度地接受評價結果而不是結果本身的正確性。
學校不是單一傳授知識的場所,而是學生發現自己潛能,最大限度地促進學生發展的樂園。學校要發展,必須著眼於人的發展。既有學生的發展也有教師的發展,以教師的發展達成學生的最優化發展。發揮評價的激勵功能,促進師生在原有水平上的發展,建立促進教師和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這是社會時代發展的需要,更是學校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1. 鍾啟泉、崔允漷 、張華主編,《為了中華民族的復興為了每位學生的發展——基
礎教育課程綱要解讀》,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
李瓊,“發展性教師評價與教師成長”,《教育評論》,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