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瑟和鸣
——让文化点亮城市夜空
城镇化是当今社会的大趋势。城镇化与文化建设是相互促进的。城镇化的推进为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而文化又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彰显城市的特色和气质。然而,我国在具体的城镇化进程中却忽视了对文化的建设,出现盲目扩张的现象,使得大量新区沦为“死城”。所以,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应更注重城镇品质,加强文化建设,使两者琴瑟和鸣,让文化点亮城市夜空。
城镇化主导现代文化的发展进程,驱动文化的转型发展。城镇化不断发展,大量农民变为市民的同时,对文化消费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更多的人在满足了物质需求之后,开始追求精神生活,这给文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土壤条件。同时,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地区的经济和科技也会随之不断发展,这为文化的不断进步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基础。此外,城镇化建设使得社会更加开放,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之而变,这就需要实现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这为文化发展的不断转型提供了动力、动机。
文化的不断发展是推动新型城镇化持续前进的不竭源泉。文化不仅是城市底蕴和形象的代表,同时文化产业相较于工业和农业而言,其不依赖过多的自然资源,且占用城市土地较少,而对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要求较高,具有低投入、可持续的突出特点,是城市发展的新的增长极。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深入挖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不但可以为市民提供精神空间、激活城市经济、扩大就业、推动城市面积扩张,更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
然而,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尚未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而我国的城市建设也陷入千城一面的尴尬境地。这就需要我们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对文化、创意和服务业的重视,注重城市文化特色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在制定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明确以什么形式和什么规模的文化资源来支撑城市发展的“幸福指数”。在建设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将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齐头并进,实现五位一体的新型城镇化。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我们要将文化元素、文化脉络融入城镇建设与规划之中,让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创造共同凝结为城市的文脉魂魄。让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感受到这个城市独有的文化记忆,不管岁月如何流逝,不管人们身在何方,城市的文化都能够成为人们割不断、离不开的思乡情怀。在向城镇现代化的行进中,让我们留住文化记忆,在历史传统与现代文明的有机融合中着力铸造城镇之魂,谱写有鲜明特色的城镇化新篇章。
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
越权枉法引矛盾,虐童惨案载报端,肮脏食品禁不止,医患冲突血光染。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中的违法事件多发,凶残丑恶充斥媒体,令地方政府建设法治城市的承诺饱受质疑。其实,我国自十五大起,各级政府便将法治建设列为工作重点,当前看似频发的违法冲突其实正是是法治城市诞生的“产前阵痛”。我们应及时将法治思维的“新血”注入城市建设的躯体,深入城市血脉,确保法治城市顺利“降生”。
要建成法治城市,应以教育夯城市之“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广大市民是法治城市的建设基石。当前,我国城市盲目扩大,人口不断增加,但相关教育却并未与时俱进。同一社区,居民文化水平不一,生活习惯各异,在日常生活中极易引发矛盾。这就需要宣传部门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建立微博加强“微教育”,各社区抛弃老旧宣传手法,开设微信提高“微宣传”,将原住民与外来户统一列为宣传对象,定时开展法治教育,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要贯彻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号召,定期延请专家授课调解,将人员混杂的老社区,建设为崇德尚法的新天地。
要建成法治城市,应以学习铸城市之“魂”。“官员之德风,群众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由多年的“管控型”到今日的“服务型”,部分公务员一时之间尚不适应。长期养成的“人治”方法更不符合“法治”要求。政府作为市民榜样,如果不能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势必无法引导社会大众知法守礼。为此,各级机关在日常工作之余,需要以“学习型政府”的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各级公务员要针对岗位工作范围,变换工作视角,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学习各地先进经验,将“微笑执法,依法行政”深入工作,营造“依法行政,和谐执法”的良好氛围。
要建成法治城市,应以监督护城市之“本”。多年来我国开展阳光型政府建设,正是希望以全社会的阳光正气,确保政府机构良性运转。但我国人治思想积弊已久,个别工作人员忽视程序正义,为提高工作效率违背法律规定,长此以往,势必引发法治乱象。为杜绝这一弊病,各级机关要积极开设维护政府网站,将日常具体工作一一列出,为社会大众监督提供便利。同时,各级机关可以适当开放,邀请社会大众入内参评具体工作,以民主法治精神确保工作正确进行。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遵纪守法的城市环境可以保证市民安居乐业,可以引导优秀人才和企业来此定居,更可以助力法治中国的建立。各级政府在开展城市建设中要深入法治思维这一“新血”,焕发我国城市的建设活力。
好政策还需要真落实——从60年减负谈起
近年我国择校之风愈演愈烈,背后更隐藏着学生负担重的难言之痛,国民是怨声载道、痛心疾首,而又无可奈何,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从1995年始,国家就曾发布《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随后国家教育部门陆续颁布9次减负令,但仍出现学生因学生负担重而轻生,家长不惜血本择校供孩子读书的不良现状。
以上现象的产生,究其原因,无非是区域之间或同一行政区域之内的校际之间教育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政府实施政策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更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本着以民为本的精神将这件事放到重要的位置,做到好的政策能够真正贯彻落实,促进国家教育公平发展。
政府要依法行政、保证政策到位,力促薄弱学校的快速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改变薄弱学校的政策。比如,无论是小学入学还是小学毕业升初中,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划片就近入学,电脑分班;建立学校之间“手拉手”活动制度。各级政府应牢固树立“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思想观念,切实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出符合本省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分期分批逐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要加强中学招生制度改革,实施重点高中指标切块分配制度,以此来抑制家长的小升初及初升高的择校热,保障生源的均衡分布。教师配置应均衡、增强所有学校吸引力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以增强每一所学校的吸引力。
推行适度教育,个性教育,继续推进减负政策。推行适度教育应善于挖掘孩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进行“快乐教育”和素质教育。国家继续严把减负大关,通过法规条令形式规定学校取消与升学挂钩的各种竞赛培训,规定学生作业范围及完成时间,通过各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可与家长签订减负协议,避免”减负工作演变成负担过重-减负-负担更重-再减负怪圈。需要通过政策规定、学校贯彻、家长配合等多种力量共同解决择校热、负担重等问题。
享受公平的教育,是每位孩子的权利,而其前提是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政府是实施教育公平的主体,实现教育公平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为保障每位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到平等教育的权利,政府必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配置,保证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充分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
不让幸福消耗在路上
——“免费通行”呼唤科学管理文明出行
在高速公路首个免费通行日,全国各地选择在30日出行的民众多数陷入一场空前的拥堵中。路堵,出行游玩或回家团聚的人们心里更堵,有人调侃称这是在“免费添堵”。不过,从实施首日情况看,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买路成本”大为降低。忧的是,“时间成本”急剧增加。“免费通行”政策不仅挑战管理者疏导交通能力,而且检验每一位出行者的公共素养。
“免费通行”政策激发了大量私家车主的出行热情。著名的杭州湾跨海大桥一小时的流量是平时的3倍还多,而60公里的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到30日中午时分,几乎成了停车场。另外,少部分驾车者在免费之路上忽视交通秩序,置交通法规于度外,开“英雄车”“霸王车”,随意占道行驶、抢道超车、变道加塞等,一旦发生碰剐之事,争执僵持、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最终造成拥堵不堪的局面??本是为民惠民的好事,但如果考虑不周,就难以收到预期中的“多赢”效果。
如何从民生、市场等多个角度实施、完善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政策,考验着各级政府、部门的智慧。如何科学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市场需求,需要全面考虑、审慎决策。而在这个过程中,广泛听取民众、路桥公司、政府部门等多方意见,以形成相对全面、完善的政策体系,显得尤为关键。
“免费通行”政策,是一项惠民的举措。万事开头难,要确保广大群众驾车出行“省钱省心”,并为后续的相关政策提供更可靠的交通解决方案,关键是要群策群力。
作为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应把困难预计得更充分一些。有序调配人力物力,科学引导组织车流,及时疏导施救,严肃查处违章,最大限度地消除“拦路虎”;同时,要通过各类媒体,及时报道路况信息,宣传科学管理、理性出行的理念。
作为景区的管理者,要充分预计到节假日“停车难”问题。不难预见,随着“免费通行”政策的施行,景区“停车难”问题也将凸显。作为景区的管理者,要充分准备停车场地预案,进行有序指挥、管理,避免因为停车场地不足或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导致交通系统瘫痪。
作为“免费通行”政策的受益者,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免费通行”政策,若要享用得从容、优雅,仍需每一位出行者为畅通有序的节日交通准备一份理性预案。只有心宽,路才会更宽。出行者需提前做好“功课”,在坚守不超速行车底线的同时,自觉错峰出行,不开“霸王车”“赌气车”“抢道车”;即使被迫遭遇拥堵,也尽量心平气和,与人为善。
“免费通行”政策也提醒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汽车时代对中国的深远影响。只有加快建设包括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航空、水运、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在内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为科学出行、文明出行、低碳出行、高效出行提供可靠的硬件保障。
以人为本 创造安全出行环境
车祸猛于虎,无数人因车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在我国发生车祸的次数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逐年递增。2008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3484人,平均每小时就有8人丧命,从1998年开始,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行人超过2万人,约占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0%,而在城市,行人死亡的比例高达50%左右。一些斑马线甚至变成了“死亡线”。这一连串“血淋淋”的数字时刻警醒着我们,要下大力气遏制交通事故频发势头,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交通事故之所以多发,原因有很多种,如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劝酒拼酒不良酒风,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不严等等,但在我看来,交通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关键在人。如果执法者能严格执法,对酒驾、机动车违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如果司机能够有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那么我们是不是就会有一个更加文明的出行环境呢?
因此,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首要在严格执法。所谓“乱世用重典”,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酒驾、闯红灯等严重违章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机动车十二分扣分制,对严重违规的机动车驾驶员采取直接吊销驾照,终身禁驾等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对交通违章行为形成常态化打击。并将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一项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的重要量化指标,以引起地方政府对打击交通违章行为的重视力度。
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关键在于司机自觉守法意识的提升。政府执法部门对违章驾驶的打击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如果不能让司机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那么我们所有的工作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须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网络宣传短片,道路警示标语等多种形式向民众,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同时可以组织一线交警定期轮换到所属警区附近的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公益讲座,从而使中小学生从小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好习惯。
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长远看要落实到倡导绿色、文明的出行方式上。之所以会出现交通事故频发的问题,与每年成倍增长的上路机动车数量息息相关,再加上落后的管控机制和技术手段,警力不足等问题,自然会导致执法部门想管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人们之所以选择驾车出行是由于我国的公共交通网络尚不完善,群众出行不便。因此政府应在目前基础上继续加大公共交通事业的投资,形成公交、地铁、自行车、步行等多种方便的出行方式供人们选择,既节省民众出行成本,又方便市民出行。
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绿色出行是解决交通事故频发的“灵丹妙药”。相信在政府的充分重视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打造出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使人们能够“高高兴兴工作去,安安全全回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