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
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依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3.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合同法明确规定的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无名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的法律概念。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4.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即合同法明确
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 如旅游、美容、法律服务合同等。还有借用合同。
强制许可制度
5. 强制许可是指一国的专利主管部门,不经专利权人同意,依法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6.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对该行为应由 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本人。
7.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标准是取得权利有无对价。 8. 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无效。 9.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C.显失公平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D.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10. 《民法通则》关于公民的规定,也适用于在中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
11. 依照我国民法原理,土地使用权从其法律性质上讲,属于他物权。
12.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下列人身权利中,属于公民身份权的是荣誉权。 13.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如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
新型并不丧失新颖性,在国外公开使用的。
14. 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
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 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
A、原分割结果有效 B、原分割结果部分有效,应由某甲、某乙、某丙各返还2 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五份重新分割 [
C、 原分割结果无效,应由某甲分得20000元,某乙、某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5 000元 D、
原分割结果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 15、上述案例中,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为其保留的遗产10 000元直如何处理
A、由某甲取得 B、由某乙和某丙取得
C、按法定继承,由某甲、某乙和某丙共同取得 D、按无人继承财产对待,由国家承受 16.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区别: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还未正式实施犯罪。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
首先,停止的时间点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 其次,二者停止的原因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造成的,而犯罪中止是由于行为人自己自动放弃犯罪而造成的。前者是“欲而不能”,而后者是“能而不欲”。
17.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享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公民和法人及其它组织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等都被视为民事主体。在一定范围内,国家是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5.★★★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 )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答案】B
【考点分析】我国采用到达主义。根据《合同法》,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生效后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即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因此,不是说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58.★在我国,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 A.准则主义 B.特许主义 C.自由主义 D.行政许可主义 【答案】A
【考点分析】法人设立的原则。
由于法人的类型不同,各国规定的设立原则也不同。综合起来主要有自由(放任)主义、特许主义、行政许可主义、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和强制主义。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以外,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即可。因此,可以说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的是准则主义。自由主义早已为各国所摈弃,特许主义是需要有专门的法令或者国家的特别许可。如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行政许可主义是指除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法人的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非公司法人的设立等。故此,只有选项A正确。
【考生注意】也有的教科书把准则主义和严格准则主义分开,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主义。这仅仅是一种观点,考生视题意而定。
64.★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A.撤销 B.撤回 C.收回 D.撤销或者撤回
【答案】B
【考点分析】要约是当事人向特定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一方就必须遵守要约。如果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就不产生效力。因此,法律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就不生效,要想阻止要约发生效力,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考生注意】要约撤销和撤回的区别是必须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