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现代审计的发展,查错纠弊的传统审计必然要被以评价项目经济、效率、效果的绩效审计为主,审计的鉴证功能和评价功能将显得日益重要。
上述审计处理处罚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原因是多方的,有些是由于审计体制或制度造成的,有的与现行审计体制并无直接联系。在现阶段,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现代审计的发展,一些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和采取措施,是完全可以克服的。在现行审计体制下,我国政府审计必须在依法审计的前提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变直接执法为间接执法。所谓间接执法,就是审计机关直接对政府负责,不直接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而是将审计报告改为正式的对外文件,将审计出的全部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提出处理处罚建议,按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提交给政府,由政府提请其行政主管部门或由政府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报送审计机关。向政府直接提交审计报告,有利于更好地向各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反映审计的全部情况,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更好地执行审计结论,从而更好地维护审计的执法形象。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查出但由于其执法手段所限而未查清的问题可做出审计提示或拒绝发表意见;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比较突出的、带有倾向性的、有重大影响而又一时无法定性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以专家意见的方式进行披
露,提请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加以关注,尽量避免审计执法风险,提高审计的效果。这样,就能更有效地体现审计的高层次的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权威性,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
二、审计目标重新定位。目前国家审计机关不应将自己的工作目标仅仅局限于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上,而应转变观念,将目标定位于完善政府各项公共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上。一切审计活动包括安排审计项目、确定审计目标、采用审计方法、评价审计成绩,都要围绕这一目标来进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强化审计在国家宏观管理中的作用,从而推动国家审计的迅速发展。
三、强化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权。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是国外政府审计比较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国审计机关依法享有的重要权限。通报、公布审计结果,有利于向各级政府传递决策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有关情况,通过社会舆论力量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使国家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国审计机关对部分审计事项进行了通报和公布,但是通报、公布的审计案件的相对数量并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政府决策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的通报、公告结果权,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能。
四、确保充足的审计经费,取消罚没收入分成。审计工作的开展、重要监督职能的发挥,经费是保障。如果存在罚没收入分成,审计的独立性就会受到影响,审计的重要监督作用就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必须取消没收入分成,改进现行审计预算编报制度。即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由审计机关根据职责、计划及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预算,无须政府审批,由财政部门在本级年度预算中单独列示,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