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革和创新科技工作思路和机制,着力引导、培育和发展我市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咨询、投资顾问、技术资讯与交易、人才培训、等方面开拓新局面,营造现代科技服务体系,为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七、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由市科学技术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发展局,共同推动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工作。
(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采用政府引导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分两种方式推进:
1、根据我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引导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鼓励支持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核心企业,联合组织其关联企业或上下游企业,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程序:
1、向市科技局报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成员情况、组成要素、主要目标、工作任务、科研投入、合作机制、管理机构等。
2、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联盟工作方案进行评估,指导其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可行。
3、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发展局对申报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会审,对符合条件产业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授予成员单位“厦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单位”。
(三)市科技局组织市行业协会和有关专家,深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调研,协调、指导联盟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
(四)对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跟踪考核与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和评价,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过一至二年的运行,完成方案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取得良好的成绩,授予成员单位“厦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单位”。
(五)组织推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的成功经验,扎实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厦门产业科技的竞争力。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