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的指标(3)

2019-08-29 23:24

必须以法律责任制度建设为基础,法治意义上的责任政府更多地强调法律责任制度的有效性,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务人员违反法律应当承担否定性法律后果。为促成责任政府的法律责任制度必须是一个制度体系,不仅表现在由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构建的法律责任体系;还表现为它关照着所有的权力领域,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的各个方面,凡有权力的地方必有责任;更表现为法律责任发挥作用的法律机制,包括法律责任实施机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长期以来,行政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进过程,首先是将政府的权力纳入法律的视野内,政府的权力必须有法律规定;随着法律制度自身的进步,法律逐步克服了权力与责任分离的缺陷,逐步实现了权责统一的法治原则,政府正在逐渐地被完整地纳入法制体系,但针对政府的法律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仅仅是法律条文而已,法律责任制度作为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却最缺乏法律效力。毫无疑问,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必将更全面的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注重法律责任实施机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真正使政府全面进入法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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