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审批表

2019-08-29 23:24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审 批 表

死者姓名 胡洪平 死亡时间 2003 年 2月 13 日 死者遗属基本情况 序号 1 2 3 4 5 6 姓名 胡学金 罗会清 胡潇 年龄 74 61 9 与死者 关系 父子 母子 父子 户籍所在地 太乙镇帽匠垭村13组 太乙镇帽匠垭村13组 太和镇解放下街76号 原补助 金额 138 138 161 补助 系数 1.2 1.2 1.3 调整后遗属补助标准 198 198 215 调整标准前后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变动情况 城镇居民2006年7月1日至2006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 年7月31日期间 最低生活系数 保障标准 135元/人/月 150元/人/月 城镇或 农村 户籍城镇 农村 合计 单位意见: 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补发金额 58 192 城镇 1.3 农村 1.2 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 合计补发金额 7月31日期间补发 306 756 364 948 1312 250 主管部门意见: 1062 情况属实,请审批 2007年12 月25日 此表一式五份,A4纸。 2007 年12月25日 审批机关意见: 同意上述3名中的2名遗属补助标准调整为 198元, 1名遗属补助标准调整为 215元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2007年1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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