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设置承诺书
街道城管科:
我公司(门店)在 制作设置的 招牌,根据有关要求,现就相关规格、施工、安全等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招牌设置位置: 2、招牌材质为 ,规格为 3、严格按昭贵单位批准的位置、材质、规格制作设置,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的材质。
4、制作设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5、招牌制作设置完成后,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6、招牌制作设置期间,出现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均由招牌承制方和招牌使用方全权负责。
7、若遇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拆除时,同意拆除。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申请材料
1、成都市户外招牌设置审批登记表(原件1份) 2、成都市户外招牌设置审批承诺书(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审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说明文(原件1份)
5、经营(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审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注:在公路及其两侧设置非交通标志标牌的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