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唱歌曲时,读谱准确,音准、节奏无误,能与伴奏协作 (4)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实践
? 通过教育实习与教学实践,掌握中小学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和辅导课外声乐活动,具备独立教唱歌曲的能力
? 了解青少年的嗓音特点及其训练,掌握变声期与嗓音保健知识 (二)课程教学
1.以本课程纲要为依据,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为不同学生制定具体的教学实施方案。包括:目的要求,周进度和阶段进度,应完成的练声曲、歌曲的数量和具体曲目,技能技巧训练,教学实践等。
2.课程教学内容的实施,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声乐理论修养,声乐技能训练,声乐审美鉴赏,声乐演唱实践等四个方面有机组合。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教学方式,分别采用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等多种授课形式。
3.正确处理声乐理论知识修养与技能技巧训练的关系,声乐技术与艺术表现的关系,声乐艺术与相关文化的关系,不同声乐流派及唱法、教学方法、教学形式间的关系,为学生创造博采众长、全面发展的条件。
4.坚持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因材施教,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发展学生的个性。
5.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探求新知识的能力,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6.体现教师教育特点,坚持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艺术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教学能力、实践能力、评价能力的全面提高。
7.教学进度及内容的安排,由各院校根据办学实际自主制定。每学期精唱中外曲目4—6首,见习曲目5—7首,参加教学演唱会2—3次(含教学观摩及考试)。
三、课程实施与评价 (一)学时、学分
本课程总学时为108学时。学生修习完本课程全部内容,成绩合格,可获6学分。其中声乐理论授课36学时,2学分;声乐技能与演唱授课72学时,4学分。
(二)教学基本条件
19
1.教师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专业素质及演唱水平,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2.教学设备
(1)配备可供实施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授课及进行演唱实践的教学设备及场地。
(2)配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音像资料;图书、期刊(含纸质和电子等);教学课件、网络资源等。
(三)课程评价
1.声乐演唱技能与声乐相关文化知识评价相结合。在重视考察学生演唱能力,艺术表现力的同时,重视学生对声乐作品的理解、分析能力的评价。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的学习态度、方法、进度、效果、能力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
3.教师与学生的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
4.考核方法采用演唱、观摩、撰写小论文等形式。学生的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
20
《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
《钢琴》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习音乐各相关课程的基础,并直接与基础音乐教育的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相联系,是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基本能力的一门主干课程。本课程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和实践性为一体,对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发展学生的音乐才能具有重要作用。
(二)课程目标
1.了解钢琴的发展与演变过程、钢琴艺术发展简史以及钢琴演奏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钢琴演奏的基本方法与演奏技巧,能演奏中等程度的乐曲及伴奏曲,突出为歌曲配弹伴奏能力的培养。
3.与声乐教学相结合,具备自弹自唱的能力。
4.具备理解、分析、鉴赏钢琴音乐作品及演奏风格特点的能力,准确表现钢琴音乐作品。
5.掌握钢琴教学的基本方法,能胜任基础钢琴教学,能辅导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
二、课程内容与教学 (一)课程内容
1.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
(1)重点选择适应当代大学生需要、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古今中外经典钢琴音乐作品,同时注重选用优秀的钢琴音乐新作品为教学内容
(2)教学中应重视选择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钢琴音乐作品,使学生掌握中国钢琴作品的演奏风格。
(3)紧密结合基础音乐教育实际,适当选择中小学教材中的曲目以及青少年熟悉和喜爱的作品。
(4)恰当处理精练曲目和浏览曲目的关系,在保证练好一部分以提高演奏
21
水平为目的的曲目的同时,注意选择以培养视奏能力、伴奏能力和自弹自唱能力为目的的曲目作为教学内容。
2.课程基本内容
(1)钢琴基本理论与知识 ? 钢琴的构造,键盘的排列方式 ? 钢琴发音的基本原理 ? 钢琴的基本演奏形式 ? 钢琴音乐作品的体裁与鉴赏 ? 钢琴艺术发展简史 ? 钢琴的保养及维护常识 (2)钢琴基本演奏方法
? 钢琴的基本演奏姿势,手型、手指的站立并能流畅地跑动,手臂放松,自然大方地演奏
? 钢琴基本演奏技术,非连音、连音、跳音,音阶、琶音、和弦的的弹奏方法
? 踏板的构造,各种踏板的运用方法,踏板在不同风格音乐作品中的表现意义
(3)钢琴弹奏技巧与综合技能
? 读谱方法与要求,准确地把握音乐的节拍与节奏,分句的方法,养成良好的读谱习惯
? 正确的声音概念建立及如何辨析声音的方法,把握不同风格作品的声音要求,学会体验音乐,表现音乐
? 歌曲钢琴即兴伴奏的理论与技巧,为旋律配和声的基本方法,各种伴奏音型在不同体裁歌曲伴奏中的运用方法
? 熟练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的音阶、琶音、和弦。循序渐进地进行视奏与移调训练。掌握首调识谱法和简谱读法,具备自弹自唱的能力
(4)表现与审美
? 学习钢琴音乐表演与钢琴音乐审美的基本原则、钢琴音乐文化中的情感与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与审美能力
22
? 学会独立分析处理与准确表现钢琴音乐作品
? 进行合奏、伴奏训练,培养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及组织课外音乐活动的能力 ? 在教育实习、见习过程中,了解基础音乐教育实际。在钢琴学习和教学实践中掌握青少年钢琴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
(二)课程教学
1.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尊重学生演奏基础及能力的差异。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为不同学生制定具体的教学实施方案。包括:目的要求,周进度和阶段进度,应完成的练习曲、乐曲的数量和具体曲目,技能技巧训练,教学实践等。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技巧训练的同时要注重技能的培养。技术的训练要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乐曲选择应与学生的演奏水平相适应。
3.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
4.体现教师教育的特点,使学生的演奏技能反应与教学方法思维相互交融,让学生了解如何进行钢琴教学。注重学生钢琴歌曲伴奏能力和自弹自唱能力的培养。加强多学科知识的融合与贯通,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5.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本课程可分别采用个别课、小组课、集体课等多种授课形式。集体课可利用数码钢琴教室和多媒体教学手段。
三、课程实施与评价 (一)学时、学分
本课程总学时为108学时。学生修习完本课程全部内容,成绩合格,可获6学分。全部学程为三年,可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约占总学时的2/3,以基本技术训练为主,第二阶段约占总学时的1/3,以配弹歌曲伴奏训练为主。
(二)教学基本条件 1.教师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专业素质,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能运用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2.教学设备
(1)应配备实施个别授课及集体授课的教室,学生练习用的琴房,数码钢琴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