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电子监管码采集员及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10、投诉处理
质管员负责药品售后质量投诉的管理。各部门收到药品质量投诉、服务质量投诉后,及时通知质管员,质管员收到质量投诉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客户质量投诉登记表”,内容包括:投诉人单位、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投诉方式、投诉内容、投诉日期等,如是药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应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所投诉的药品,停止销售并通知业务部和仓储部,必要时业务部通知供货单位和生产企业,要求协助调查和处理;质管员对质量投诉进行调查,并找出原因,写出“药品质量投诉调查报告”报质管部部长审核,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根据调查情况对质量投诉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及服务质量,并对投诉药品进行质量跟踪。质管员将投诉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并将投诉及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入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各部门应注意收集所经营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并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发现或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报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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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它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如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暂停药品的销售,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立即告知生产企业,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同时迅速开展自查。
12、药品追回及配合生产企业履行召回的管理
确定已售药品需追回时,质管部通知业务部对所需追回药品的销售数量、销售去向全面进行统计,有质管部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分别发至业务部、仓储部、财务部;业务部通知购货单位停售并负责药品追回;
公司接到生产企业“药品召回通知”,协助其履行召回义务,质管部通知业务部对需要召回的药品数量、 销售去向全面进行统计,有质管部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分别发至业务部、仓储部、财务部;业务部通知购货单位停售并负责药品召回,业务部与供货单位洽谈药品召回处理事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相关账目处理;质管部负责建立“药品召/追回记录”。 十、实施中发现的不足,整改措施及效果
由于企业增建仓库、安装设施、布设线路、软件升级、建立冷库及安装冷链温湿度监控系统、设备机械化操作,同时部分人员更新,工作忙,任务重,在执行新版《GSP》过程中,仍有部分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增仓储配送人员较多,对冷藏药品的操作流程不熟练;部分设备如登高车、叉车使用不熟练,货物摆放不规范,启动备用发电机不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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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别人员操作流程不熟练,门禁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非仓储人员进入库房未进行登记的现象,个别业务员不熟悉药品分类,特管药品及其复方制剂回执索要不及时。
3、温湿度监控系统、冷链数据导出操作规程不熟悉。 4、待验区划分不合理,距零货区、发货区较远。 5、环境卫生清洁不彻底。
整改措施:通过汇集各个部门不足之处,公司质量领导小组通过会议形成决议:加强新版《GSP》的学习,注重培训效果,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责任到人,要求到位,互帮互查。通过分批分组,现场操作,以老带新,既重视遵守规章制度,又重视实际操作过程,通过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方法,逐项落实到位,收到了较好效果。经公司内审小组跟踪检查,认为各责任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达到了《GSP》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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