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解决物权法定的局限性。衡平的方法,表现为一般原则如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一般条款对具体规范的指导作用并且结合司法判例等落实精神。法律拟制,则可以使法律与社会协调,且主要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进行。一方面,通过学说和判例,把习惯作为物权的法源。另一方面,在有类推适用可能性的领域,通过类推适用的方法缓和物权法定主义的僵化。当然法律拟制的运用应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使其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以此来保障法律的公正。
四、案例分析题
1、甲一祖传花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生病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花瓶为自己所有,卖给了丙,得款12000元。丙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丁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花瓶押给丁,如丙到期不回赎,花瓶归丁所有。 请问:
(1)丙能否取得该花瓶得所有权?为什么?
甲乙之间对于花瓶只是委托保管关系,并不涉及所有权(物权的核心)。因此,甲有权卖给丙,不存在“谎称”的问题。 (2)丙将花瓶押给丁,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丙与丁之间是物权抵押关系, (3)丙与丁之间约定丙到期不回赎,花瓶归丁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该物权属于非法律规定登记物品,在双方自愿协议后,该抵押有效成立。
2、甲去银行贷款,为担保自己债务的履行,决定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在甲将房产证押给银行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就给甲发放了贷款。后,甲将房屋转让给不知情的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债权到期时,甲不能清偿债务,银行要求拍卖其房屋以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请问: 1)银行与甲的抵押权是否成立?
房屋产权的转让属于法规确定需要登记生效的,抵押过程中应实施抵押登记使物权处于被限制状态。但甲与银行之间的物权抵押关系在形成协议后并没有进行登记,直至银行发觉甲不能清偿债务时,该协议仍处于未能够完整实施法定过程,因此银行与甲的抵押关系不能成立。 2)乙能否取得所有权?
甲与丙之间是完成了协议的建立和实施整个过程,协议转让关系成立。因此乙能够取得物权房屋归乙所有。银行可以甲合同违约及其故意欺诈给予起诉追回贷款。
3、2011年6月2日,甲将自己所有房屋一幢卖与乙,并于同年6月16日办妥过户手续。2011年9月4日,甲以受乙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11月7日,法院判决支持甲之请求。2011年11月11日,甲在未曾办理涂销登记的情况下,与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请问:
1)现在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买卖合同被撤销,合同视为自始无效,那么所有权也自始未发生变动。故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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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为房屋所有权人。
2)甲得否将其涂销登记请求权让与于丙?
由于乙自始未取得所有权,当然不存在所有权(不是所有物!)返还义务。从这个角度来说,书虫提出“涂销登记”而不是“移转登记”或“变更登记”,是非常准确的。既然不是移转登记,一般不以双申请为原则,甲凭生效判决单方申请即可涂销,也无需让与丙。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是有体物,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权利也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如《担保法》第34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第75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均以权利为物权的客体。物权的特征包括: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二
例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 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C
例2: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 答案:B
2、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发生的法律效果。可分为共同效力与特有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 例3: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A
3、 物权的优先效力。具体而言,包括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一般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应注意,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规定:(1)买卖不破租赁;(2)依据《破产法》规定,工人工资债权优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3)依据《海商法》规定,船长、船员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 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权等优先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
例4: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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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4、物权的追及效力。即物权的追及权,不论所有权还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辗转到何人之手都不影响这些权利的存在,但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物权的追及效力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
例5: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批布匹卖给了丙,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丙无权取得对该批布匹的所有权
C、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D、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答案:AD
5、 物权请求权。应明确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掌握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1)物权请求权以恢复物权的完美状态为目的,它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一种防卫性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一种索求性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来自于物权的支配内容,是一种从属性的内容,物权请求权不能转让;而债权请求权可以转让。(3)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于债权请求权的效力。(4)物权请求权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只需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物权的行为便可;而债权请求权中,债权人一般应对债务人负过错的举证责任。应掌握物权请求权的种类:(1)确认物权的请求权;(2)返还请求权;(3)排除妨碍请求权;(4)恢复原状请求权;(5)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一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例6: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 A、损害赔偿请求权 B、消除危险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 D、确认父子关系请求权 答案:BC
6、物权的种类。应明确自物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本权与占有的划分标准和区分意义。
例7: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 ) 。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7、物权的变动。特别应予掌握的是哪些物权的变动应予登记。应掌握登记生效的物权和登记对抗的物权。应理解交付的意义以及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拟制交付、指示交付、象征交付的含义及适用。
例8: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应允。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答案:B
8、物权法定原则。应明确物权的内容、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公示方式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当事人自由创设的,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但符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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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9:物权法定的含义包括( )。 A、物权种类法定 B、物权内容法定
C、物权效力法定 D、物权公示方式法定 答案:ABCD
9、一物一权原则。应掌握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一个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用益物权,但不相矛盾的两个物权是可以同时存在一物之上的。 例10: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答案:ABD
10、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明确所有权是自物权、完全物权、无期限物权、具有弹力性回归力的物权。所有权的行使应符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同时所有权人也负有容忍之义务。
例11:下列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日月星辰
B、一项新产品的发明专利 C、病人的假肢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三
一、填空题
1.《物权法》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 开始 )时发生效力。”
2.《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4.《物权法》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5.《物权法》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6.《物权法》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7.《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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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物权法》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9.《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10.《物权法》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物权法》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2.《物权法》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判断题(如果认为该说法正确,请在题后划“√”,否则划“×”) 1.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
2.典权人也应承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灭失的风险。√
3.善意占有属于合法占有。×
4.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5.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要宣告某自然人死亡最短需要三个月。 √ 6.债的标的物在被提存期间发生毁损、灭失风险责任,依法应由提存人和债务人承担责任。×
7.根据所违反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民法通则》把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8.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9.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
10.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
1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12.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1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1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15.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16.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
17.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18.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19.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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