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固体废物控制与处置对策措施 7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医院、敬老院等设施;现状干道一侧声敏感目标可采用自身建筑隔声措施。 (3)项目设计时应合理布局,设备应选用低声级设备;对高噪设备应采取厂房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4)朝阳村和樟山村边100m范围内现有已投产企业,厂界噪声不达标的,应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企业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 (5)从设备选择、施工期管理、企业运营期管理等方面控制工业噪声。 (1)生活垃圾由区内转运站收集后送至九龙岭垃圾场填埋。 (2)加强企业内部废物的回收利用,减少工业垃圾的排放量。 (3)加强对工业垃圾清运处置的监督和管理,工业垃圾应单独清运,不得与其它种类的垃圾等混合清运。 (4)一般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危险废物集中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处理。 (1)电镀工艺、制药等行业可能使用的有毒溶剂、重金属或易燃易爆的物质应加强管理好监督,设置专门的贮存场地。 (2)危险固废应专门收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3)排放一类污染物的企业应加强污水设施正常运行管理,严禁非正常排放。 (4)建立政府、消防、环保、交通、医疗等部门组成的园区应急指挥和救援系统。
10规划所含近期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建议
10.1 项目环评可简化的内容
(1)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可以适当简化;
(2)投资区污水、固体废物排放预测及总量控制可以适当简化; (3)近期建设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可以适当简化; (4)区域整体的环保措施可以适当简化;
10.2下一层次环境影响评价应重视的内容
(1)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3)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4)污染物排放量与总量控制目标的关系; (5)环境保护措施与生态补偿措施的研究与落实;
11结论与建议
11.1总体评价结论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是漳州市九龙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开发区之一。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本次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
调整)在保持各片区规划面积、功能定位、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等规划不变的前提下,将原省政府批准的产业中的轻纺进行明确与细化,最终将蓝田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调整为:电子、光学、机电、精密机械、生物制药、食品、饮料、家具、印刷等。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调整)符合省、市、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总体布局基本合理;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区域外部环境和发展机会较大,总体上区域资源可以支撑蓝田经济开发区产业调整后的规划实施,但水环境承载力较差。在控制人口发展规模、合法使用土地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环境修复机会,以系统的观点对规划区域及周边进行综合整治,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新兴生态工贸区。
因此,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控制,规划的实施才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11.2存在问题与建议
(1)开发区现状管网虽在道路建设的过程中,管道一并铺设。但由于管网缺乏统一的规划,现状管网存在已铺设的管道难以投入运行的现象。建议开发区:
①加快龙文片区的污水中途提升泵站和北环城路上的污水压力管的建设进度,将龙文片区内企业产生的污水集中纳入到东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②蓝田三期近期完善污水主干管,将现状已建成的污水支管接入区内主干管后,污水集中纳入到东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③在开发区污水管网系统未建成投入使用前,谨慎引入排放大量水污染物的企业。 (2)经济开发区内入住的金属家具制造行业、光学眼镜行业、机械加工行业排放的生产废水中均含有重金属,对这些类型的企业均要求将各自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第一类污染物要求车间达标排放;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由于现有的环境监管不到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内部分企业产生的污染已影响到周边水环境和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为此,在下一步开发建设前,必须首先解决规划建设现存的环境问题。建议由漳州市环保局或龙文区环保局派出的环境监察管理机构,直接负责工业区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对排污不达标企业、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或未办理环评审查的企业责令停产,直至其达标排放,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严格履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收费制度等。
(4)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要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和周边的防洪排涝工程,以避免再次出现规划区内村庄产生内涝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