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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夏商周三族在时间上的共存关系
摘要:本文主要综合分析了张光直先生对于夏商周文明社会和文化风俗的异同关系的观点,来论证夏商周三族相互影响,未尝有变的文化特征。夏商周三族在时间上也存在共存关系,而夏商周三个朝代的形成主要是因为政治权利在三族之间的转移。 关键词:夏商周;文化习俗;文明社会;张光直 正文:
这学期的考古与人类课让我对于考古学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本学期我阅读了张光直的《中国青铜时代》,陈星灿的《中国史前考古学史研究》和赵会军的《发现仰韶》。读完这三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在于改变了我之前对夏商周三代传承关系的认识,夏、商、周这三个民族在历史上并不是一个灭亡一个兴起的相互关系,而是共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夏、商、周三代这一历史朝代的划分方式的产生是由于政治权利从夏到商再到周的转移。
在新中国建立之前,东周之前的历史由于缺乏足够的史料和出土文物的支持而缺乏可信度,胡适先生在《自述古史观书》中说:“我的古史观是:现在先把古史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将来等到金石学、考古学发达上了轨道以后,然后用地底下掘出的史料,慢慢地拉长东周以前的古史。”1现代考古学进入中国是在20世纪初,经过新文化运动的推动,在20世纪20年代达到第一次高潮。现代考古学不同于中国古代金石学的关键在于现代考古学注重实地发掘文物、深入考古现场,而非如金石学仅仅关注对文物、文献的分析研究。在顾颉刚先生在80年代初编写《古史辨》的时候,史前考古学的发掘只有仰韶等少数几个地点,一大批历史学家仍旧以三皇五帝为中国古代的圣贤帝王,仍把尧舜禹的时代看成中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而正是因为有了以顾颉刚先生为代表的古史辨派的不懈努力,终于使伪古史系统瓦解,大多数学者把三皇五帝归入史前史的范围内,历史学和考古学界开始正视夏、商、周三代。
在中国的早期历史中,夏商周三代是最关键性的一段,中国的古代信史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中国历史上许多重要的制度起源于这一时期。对我而言,长期以来形成的看法是既然有夏商周三代明确的朝代划分,那么夏商周三族在存在时间上也应该大体上是这样一个顺序,即使两代之间存在交集,交集的时间也应该不长。夏、商、周这三个朝代,是在周代晚期就已经存在的一个观念。具体文献例证有《论语·卫灵公》:“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孟子·滕文公》:“三代共之”。而最鲜明地表明三代之 1
顾颉刚编《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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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传承关系的则是《论语·为政》中所言:“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
但根据张光直先生的观点,夏商周三代在文化上是一系的,三族之间在存在时间上基本一致,彼此之间仅有地域性的差异。所谓的夏商周三代,其实就是政治权利在三族之间的转移和象征政治权利的文化精华(比如“九鼎”)的转移。
从文明社会的角度来看夏商周三朝,我们可以发现其中许多的相同点。关于文明产生的条件,如今通行的说法是剩余价值的产生。剩余价值就是社会分配之后的剩余物资,这些物资不是由于生产能力提高之后自然产生的,而是人工性产生的。只有出现了阶级分化的社会才能出现财富的集中,一个社会越不平等,财富的集中情况越普遍越严重。而从社会组织的特性和发达程度来看,夏商周三代之间存在一个基本的共同特点,即宗族统治。夏朝的王姓是姒,商代是子姓,周代则是姬姓。而且周封八百诸侯,商代也有许多方国,商周都有贵族分封建城而居的制度,而“《世本》说‘鲧作城郭’” 2,表明夏代与城郭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城郭的建造是三代的共同的特征。
同时,夏商周三代都经历过都城的多次变迁,最广为人知的是商代史上迁都曾经历“前八后五”,即在成汤灭亡夏朝之前迁都八次,《尚书序》云:“自契至成汤八迁。”成汤灭夏之后又五次迁都,最后盘庚建都于殷,故有殷商之说。而夏朝根据考古学家严耕望的考证,也曾经至少迁都六次3。而抛开周代文王之前的时代不谈,自文王在岐山下建立周国直到西周灭亡,周平王建都洛邑的数百年间,周人的都城也曾经多次迁徙4。当时已有城郭,那么每次迁都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那么三族为什么要进行如此多次的迁都呢?按照传统的说法,自然是当时三族大部分的生活基础仍然是游牧,游牧者因水草而迁徙,到西周建立之时,农业取代游牧成为食物的主要来源,所以便定居下来不再迁都。这种说法我以前很认同,但现在看来则颇为空泛,一国都城必然在水草肥美之地,即使是逐水草而居也不应该如此频繁地迁都。
而根据张光直先生的说法,三代频繁迁都主要是出于对铜锡矿源的追族。众所周知,商代的青铜器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夏代也已经开始使用青铜器,当时的青铜器是礼器与兵器的主要用料,用量极大且不可或缺,是国家命脉。而将三代迁都轨迹和中原地区铜锡矿的分布结合起来看,可以很明显地发现这一点。无论是城邑制度还是对青铜器的巨大需求都代表着一种极富特征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而夏商周三代在这方面大体相同,表明三代的文明社会的发展程度大致相当。 23
张光直著《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73页 《夏代都居与二里头文化》,《大陆杂志》卷61,1980年第5期,2页 4
《周都南郑与郑桓封国辨》,《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1)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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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夏商周三代的文化风俗。我所接受的历史教育告诉我,“周公制礼作乐”。这种说法是将中国文化特质的很大一部分归功于周公的创造。王国维是这种说法的代表人物。他在《殷商制度论》中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而这种变革的中心在周之有德,“殷周之兴亡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欲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必于是乎观之矣”5。这种儒家学说的观点是把夏商周三代的发展史看作是一线相传的。而丁山先生从民族史的观点,把夏族说成是“中原固有的民族”,商人是“东北民族燕毫山戎之类”,而周人则是“西北民族戎狄之类”。6夏商周三代之间存在着地域性上的文化差异,但丁山先生的民族划分之法,无疑是将最早掌中原权柄的夏族认为是正统,自然以夏族的眼光来看,商周二族皆是戎狄之类未开化的民族了。根据张光直先生的看法,“综观三代文化,固有异同之处,未逾损益相因;寻其本则一脉相承,未尝有变焉。”7夏商周三族共存,相互影响日深。 从已知的考古资料来看,“夏(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商周三代的上层人物的埋葬都以棺椁为主”8。而丧葬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这一部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既然丧葬都用棺椁,那么何来改变?分明就是传承。既然夏族和商周两族都用棺椁,何来中原民族和边疆戎狄之分呢?
分析三代的文化风俗的异同,最重要的自然是比较三代具体的出土文物了。在这方面就不得不提到邹衡先生在这方面所作的详尽的研究。邹衡先生的结论是夏和商本来是“属于不同的文化体系”,而先周文化和晚商也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文化”9邹衡先生所指出的夏商之间的文化差异主要是关于礼器、日常用具形制上的差异。举例说明(张光直先生总结):“商文化漳河型的陶器都是平底的,而夏文化二里头类型的陶器多是圆底的。”10而张光直先生认为,从器物上看三代文化,所有小异,实属大同,至少“陶器皆以灰色印纹陶为特征,器形以三足和圈足为特征”,而“三者都以农耕为主要生业”、“在建筑上都以茅茨土阶,以夯土为城墙和房基”、“三代贵族都以土葬为主要丧葬方式,尸体的放置以仰身直肢为常,墓坑都是长方形或方形竖穴墓。”11这些证据都表明三代的文化是相近的,夏商周三族在时间上是长期共存的,这一点无论是邹衡先生还是严一萍先生都认可。而且三族纵然不是同一个民族的不同分支,也是同一类的民族。
夏商周三代在政府形式和统治力量的来源方面也是相似的,中国的青铜器不仅成为了三 56
王国维著《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453~454页 《由三代都邑论其民族文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5)5,89~129页 7
严一萍《夏商周文化异同考》,《大陆杂志特刊》(1952)1,394页 8
张光直著《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64页 9
《夏商周文化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2,141、331页 10
张光直著《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64页 11
张光直著《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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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频繁迁都的重要原因,也是政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三代在文化习俗上都大体相同。这样的最终结论完全颠覆了我之前对于夏商周三族之间关系的认识,此三族并非如我以前认为的那样水火不相容,而是在大多数的历史时期都和平共处,相互影响。在西周诸侯中,杞国是夏族后裔分封之地,宋国则是商朝遗民分封之地,这也是三族共存关系的明证。
最后感慨一句。张光直先生之才,如巍巍泰山,无边无涯。考古之学亦是如此,我也将多读多思,去更多地了解过去的岁月痕迹。
参考书目:
① 张光直著《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② 陈星灿著《中国史前考古学史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 ③ 赵会军著《发现仰韶》,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0年7月第一版 ④ 李先登著《商周青铜文化》,商务印书馆,1997年12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