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
6、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7、应急准备的含义是?
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事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8、应急救援行动的优先原则是什么?
答: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9、发生铁路事故后应当怎么处理?
答: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 10、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什么内容?
答:(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部位、计长、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
(三)承运旅客人数或者货物品名、装载情况; (四)人员伤亡情况,机车车辆、线路设施、道路车辆的损坏情况,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具体救援请求。
第六部分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列》 问答题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于那年那次会议通过并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答:《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
答: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3、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那些行为? 答:(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取土、挖砂、挖沟; (三)采空作业; (四)堆放、悬挂物品。
4、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怎么处理?
答: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铁路线路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企业有关负责人。巡查及处理情况应当留存记录。
5、铁路与道路交叉处应当怎么设置警示标志?
答:铁路与道路交叉处的有人看守平交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铁路平交道口路段标线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设置警示标志。
6、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那些行为?
答:(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
(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三)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 (四)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那些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答:(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扰乱铁路运输调度机构、运输指挥部门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三)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及路基、护坡、排水沟和防护林木、护坡草坪;
(四)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五)击打列车;
(六)擅自移动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
(七)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和安全标志;
(八)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九)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十)翻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
(十一)开启、关闭列车中货车阀、盖及破坏施封状态; (十二)开启列车中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盖、阀及施封状态;
(十三)松动、解开、移动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
(十四)钻车、扒车、跳车; (十五)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十六)非法出售或者收购铁路器材; (十七)其他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8、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怎么处理?
答: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输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运输。
9、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有哪些? 答:(一)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二)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
(三)攀登杆塔、铁路机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
(四)在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五)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六)其他危害铁路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10、旅客在车站、列车上不得携带的违禁品有哪些? 答: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