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下发整改单后责任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整修,要求整修拒不整修的视情况给予200-500元。
2.2 下料工序处罚
2.2.1 下料材质、规格与图纸不符,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
2.2.2 下料尺寸严重超标造成浪费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
2.2.3 三维钻、平面钻制孔不合格,气割毛刺不清除,转入下道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4 制孔呈椭圆孔、三角孔、错位孔,返修用钢块填塞、割孔,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5 切割缺陷未焊补、铁渣未修磨转入下道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6 钢板对接不按工艺开坡口、不修磨坡口,或不加合格引弧板、熄弧板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7 下料后未及时作零件标识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2.8 剪板下小件后每个工程余料按钢板材质、厚度分区域摆放,不按要求做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 拼装工序处罚
2.3.1 焊渣、毛刺不清除,切割缺陷未焊补,不修磨坡口就进行组立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2 翼缘、腹板不符合对接规范要求错开一定位置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3 定位焊焊材与材质不符,定位焊间距与规范不符,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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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铆工焊缝熔渣未清干净就转入下道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5 组装看错图纸或需放样未放样造成组装错误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6 编错程序,选错钻头,未进行首件自检、交检,造成批量错误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300元。
2.3.7 锯床断料时,工件未加紧,定位基准没选好,造成断料错误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3.8 组装完毕未及时标明构件编号,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200元。
2.4焊接工序处罚
2.4.1 全熔透焊缝未按工艺加衬条的,或对接间隙不符合规范,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2 焊缝外观质量差,焊缝尺寸不符合要求,漏焊等,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3 埋弧焊不加引弧板、熄弧板,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4 引弧板、熄弧板必须气割割掉打磨,否则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5 二级以上全熔透焊缝不按工艺规定背面清根,造成探伤不合格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4.6 焊剂、焊条未按要求选用型号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打磨除锈工序处罚
2.5.1 焊后飞溅、焊瘤清不干净,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2 低合金高强度钢火焰矫正后,用水激冷的,每件(次)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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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处罚100元
2.5.3构件抛丸喷漆前未正确记录构件编号,不记录编号或记录错误,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元100元。
2.5.4 抛丸质量打不到要求,而转入涂装工序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5 抛丸后构件表面或内腔钢丸不清理,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5.6 构件表面灰尘未清扫,存在铁锈、油脂、飞溅等就进行涂装,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 涂装发货工序处罚
2.6.1 油漆漆膜厚度不均、流坠,观感差未及时进行修补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2 摩擦面、砼接触部位等不刷油漆的部位,未按规定要求粘胶布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6.3 头遍油漆未干,就进行下遍油漆施工,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4涂装完毕未及时进行构件编号,或不按规定进行构件编号的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5 不垫枕木、构件装车时摆放不合理、刹车造成成品构件油漆破损,每件(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2.6.6 用构件作工装、垫铁等使用,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注:奖罚单附照片由工程质量技术科总工程师审批,并发生产副总、车间主任、财务部,并在车间宣传栏张贴公布,由财务部建立奖罚专用账户落实奖罚,罚款三个工作日内现金交财务部,三日内未交由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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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构件名称 检验员 责任单位 检验时间 不合格情况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重新检验备注 完成日期: 检查员: 9
奖励单下达人员 奖励原因 奖励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奖励单位(个人) 日期 单位盖章 审批 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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