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材料员
(1) 采购工作中,不按工地需要随便购进材料扣10分。(标准分10分) (2) 进货不把质量关扣10分,不按市建和部门推荐的合格产品扣20分。(标准分30分)
(3) 对所采购的安全设备不办理实行验收签字的扣20分。(标准分20分) (4)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材料进场的扣10分。(标准分10分) (5) 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报告扣10分,不参加事故调查扣5分,无事故调查扣10分。(标准分30分)
五、与经济效益挂钩
对每月考核的书面记录,必须整理存档,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班组的重要依据。
对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好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年终给预一次性表彰和奖励。对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