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 2011年9月20日 编制:张凌云 文件名称 版次 安全科工作手册 第2版 审核:姜跃宏 文件编号 页次 SGS-AQK-2011 第 6 页 共 16 页 批准:李文 4 职 责
4.1 部门职责
4.1.1 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等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和公司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1.2 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归口汇总、发布及更新。
4.1.3 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方针目标,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落实情况。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4 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检查计划、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发放标准,检查、指导所属单位落实情况。
4.1.5 参加对新工入厂、复工、分包队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大型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6 负责组织全公司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工作,编制《已辨识的危险源(指南)》,评价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清单》, 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措施或管理方案。
4.1.7 协助领导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经常进行自检和抽检,制止违法违章指挥、作业,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危及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及环保部门。
4.1.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工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予以落实。
4.1.9 负责重大因工伤亡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违法事件的上报、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进行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4.1.10 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认定工作,协助办理《工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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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 2011年9月20日 编制:张凌云 文件名称 版次 安全科工作手册 第2版 审核:姜跃宏 文件编号 页次 SGS-AQK-2011 第 7 页 共 16 页 批准:李文 进行职业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措施;督促各单位对职业病高发工种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
4.1.11 负责信息的交流、分析、汇总,并向公司管理者代表汇报。负责对各单位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与外部信息交流和沟通情况进行检查。
4.1.12 组织制订相关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指挥、协调和处理事故。
4.1.13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制定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监测工作,负责每年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完成和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以及每年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4.1.14 负责办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5 负责督促办理机动车辆的年检工作。
4.1.16 负责收集、更新、传达业务范围内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汇总、登记、发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登记表》。
4.1.1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4.2 岗位职责 4.2.1 科长
4.2.1.1 负责组织起草和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措施计划。
4.2.1.2 负责组织起草公司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搜集、汇总、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4.2.1.3 负责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2.1.4 负责提出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提出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的考核指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检查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
4.2.1.5 负责组织起草和实施公司安全教育计划,督促、检查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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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 2011年9月20日 编制:张凌云 文件名称 版次 安全科工作手册 第2版 审核:姜跃宏 文件编号 页次 SGS-AQK-2011 第 8 页 共 16 页 批准:李文 4.2.1.6 负责组织起草和实施公司安全检查计划,督促、检查、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验证,对突出问题提出预防、纠正措施。
4.2.1.7 负责公司安全会议的组织工作。 4.2.1.8 负责办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
4.2.1.9 参与公司重大因工伤亡事故和交通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2.1.10 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各项管理体系咨询、认证的相关对口工作。 4.2.1.11 负责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4.2.1.12 负责督促办理机动车辆年检、代检、过户、变更等手续。
4.2.1.13 协助地方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并做好内部处理、完善措施等工作。
4.2.1.14 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4.2.1.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4.2.2 安全主管
4.2.2.1 负责起草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4.2.2.2 负责收集整理、初步审核、定期发布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2.3 负责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2.2.4 负责起草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局安全检查计划,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验证、落实和检查,对突出问题提出预防、纠正措施。
4.2.2.5 负责起草和具体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教育计划,督促、检查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4.2.2.6 协助组织重大因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刑事案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因工伤亡事故处理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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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8 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办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认定工作。 4.2.2.9 负责办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10 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咨询、认证。 4.2.2.11 负责公司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登记工作,工伤证建档工作。监督并协助公司所属单位做好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4.2.2.12 负责安全管理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4.2.2.13 参与大型安全活动(如安全月)的具体组织、落实、宣传、报道工作。 4.2.2.14 负责文件的收发、归档和相关资料的统计、归档。
4.2.2.15 负责组织起草和具体组织落实局交通安全教育计划,督促、检查和指导公司所属单位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2.2.16 负责督促办理机动车辆年检、代检、过户、变更等手续。
4.2.2.17 协助地方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并做好内部处理、完善措施等工作。
4.2.2.18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5.1.1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委会的决定,研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措施建议,编制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
5.1.2 及时传达公司安委会各项指标和决定,及时提出工作报告。 5.1.3 具体实施公司安委会及安全会议的组织工作。 5.2 发文
5.2.1 根据国家颁布的新的法律法规精神,安保科对本单位相对应的规章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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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依据新的行业技术规范,安保科对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5.2.3 修订新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前,应征求基层单位和有关领导及部门的意见,再进行完善,确定后颁布实施。
5.2.4 具体工作程序见《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修订与实施管理工作流程图》。
5.3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变更工作
5.3.1 安全科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
5.3.2 当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资料与企业实际不符时,安全科根据企业的变化项目,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对应项。
5.3.3 具体工作程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变更管理工作流程图》。 5.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4.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及《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规定》实施。
5.4.2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迅速上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安全科根据工作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4.3 具体工作程序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 5.5 工伤认定及办理《工伤证》工作
5.5.1 发生事故的项目,提交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结案书、医疗诊断证明、事故受伤害者的身份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报安全科和其他相关部门。
5.5.2 安全科和相关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由相关部门填写工伤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向地方社保机构递交工伤申请。
5.5.3 符合地方政府工伤认定条件,领取《工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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